2017-2021年中國智慧城市發展預測分析
中投顧問對中國智慧城市發展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數位城市技術的支援
數位城市技術能將基礎地理資料、正射影像資料、街景影像資料、全景影像資料、三維模型資料、專題資料等各類資料按照地理位置在數位城市裡進行整合,通過面向服務的架構,把各類空間和屬性資料通過網路服務發佈並提供給使用者。各類使用者通過網路註冊共用自己的資訊,並以服務的形式在數位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平臺上進行發佈,政府、行業和公眾等各類使用者都通過網路方便地獲取交通、旅遊、醫療、教育、應急等相關服務。數位城市技術能在空間技術上對智慧城市的發展給予基礎性支援。
(二)物聯網技術的支援
物聯網能實現人與人、人與機器、機器與機器的互聯互通,各類型的感測器能通過各類有線和無線網路為使用者提供固定、遊牧和移動式無所不在的應用和服務。物聯網技術的發展在智慧城市發展中能在市政管理智慧化、農業園林智慧化、醫療智慧化、樓宇智慧化、交通智慧化、旅遊智慧化及其他應用智慧化等方面起到基礎技術支援的作用,
(三)雲計算技術的支援
雲計算能夠支撐資訊服務社會化、集約化和專業化,雲計算中心通過軟體的重用和柔性重組去進行服務流程的優化與重構,能提高利用率,促進軟體之間的資源聚合、資訊共用和協同工作,形成面向服務的計算。雲計算還能夠快速處理全國的海量資料,並同時向上千萬的使用者提供服務。基於雲計算技術,建立從基礎設施、資料、平臺到服務的一體化的時空資訊雲平臺,將空間大資料、視頻大資料以及各類應用中的大資料進行有效管理,並按照實際需求進行處理、存儲、管理,並提供相應服務,能夠滿足交通、物流、城市管理、旅遊、安防、應急等各行業和城市綜合的智慧應用,推動智慧城市的完善和發展。
二、不利因素
(一)智慧城市建設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
國內各試點智慧城市的建設應是合作互補而非競爭關係,相應規劃也要在整體佈局下分擔不同內容,立足於自身層級與區域的比較優勢,因不同的地方而異,避免千篇一律。但以目前國內的情況來看,智慧城市建設暴露出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區域內城市、城鎮、社區規劃單一,建設思路與方向趨同,未能發揮合作互補作用,這樣不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易造成資源重複浪費現象。智慧城市建設的一項重點內容是融合不同部門、不同領域的資訊,使公眾和城市的管理者對資料與資訊有科學、完整的認識和判斷。而當前多數試點都有自己的建設規劃,更不用說試點內的教育、醫療、交通等部門也有自己的規劃,進而各自為政、獨立開發資訊系統,加上缺乏統一標準以及不同軟體供應商的應用程式相容等問題,很容易造成“資訊孤島”現象,從而降低城市運作的效率和公眾體驗的舒適度。因此,各試點應加強精細化、特色化、差異化的城市建設規劃,解決本地居民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國內資訊開放程度不足,未能迅速打開橫向網路
目前,很多省發改委經濟資訊中心都已初步建成數位化雲端,也就是說,硬體基本配備完畢,但各政府部門間不願公開、分享資料,導致我國智慧建設的一個瓶頸就是“資訊孤島”的問題。在實際中,解決交通擁堵需要車輛和道路資料;提高政務服務水準需要民生回饋資料;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需要醫療和人口資料;一項新政策的實施,甚至需要多行業的資料配合。因此,沒有資料之間的共用,就沒有辦法讓資料產生深度價值和綜合價值,也就難以實現智慧城市的發展。此外,因為目前政府部門有各自獨立的垂直資訊系統,所以也存在著資料不統一、標準化程度不高、互聯互通程度不足、部門各自為政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