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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四大地方水泥協會為何聯名舉報東安紅獅項目?

近日,湖南永州東安紅獅水泥有限公司(簡稱:東安紅獅)年產200萬噸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專案違規建設一事再次引發業內關注。
為什麼筆者要說再次呢?因為早在2014年業內就已經爆出東安紅獅專案涉嫌違建,也曾引起業內廣泛關注。時隔兩年後,12月1日,由永州市水泥協會、邵陽市水泥協會、衡陽市水泥協會、懷化市水泥協會聯合向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提交舉報材料,再次將東安紅獅涉嫌違建一事推上風口浪尖。
資料顯示,東安紅獅項目為浙江紅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購項目。2008年3月,原東安縣星宇水泥有限公司取得湖南省發改委《關於核准湖南省東安星宇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幹法水泥旋窯生產線項目的批復》(湘發改工[2008]209號),該公司因各種原因無力建設。2011年12月,浙江紅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購該項目批文,設立湖南東安紅獅水泥公司,開始著手項目建設,預計2017年5月投產。
上述四家水泥協會在聯名提交的舉報材料中詳細羅列了東安紅石涉嫌違規的“五宗罪”。
(一)、專案的核准批文早已失效過期,是失效專案
東安紅獅項目原批文“湘發改工[2008]209號”頒發於2008年3月24日,明確規定專案有效期是2年,2010年3月24日(紅獅集團收購該批文之前)即已失效。
(二)、偽造省政府審批檔,騙取專案各項批文,涉嫌犯罪
2010年5月13日,湖南省發改委“湘發政【2010】151號”清理報告中以星宇水泥取得“東國用【2009】第00687號”土地使用證為由,列為已核准已開工專案,經核實,該土地使用證審批所依據的“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政國土字第108號”《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單》,真正的申請用地單位是汝城縣國土資源局,建設專案名稱是汝城縣升平路建設工程,而不是東安縣國土資源局(星宇公司)。東安星宇公司偽造“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政國土字第108號”《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表》,騙取辦理了土地使用證,進而騙取省發改委將其列為“已核准已開工專案”,騙取東安規劃建設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東規建字第200833號、200862號)等一系列證件,這一過程已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三)、項目建設用地未取得合法手續,未批先征先用,涉嫌違法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徵收基本農田的,由國務院批准。而東安紅獅項目用地涉及基本農田,未報國務院批准,已涉嫌嚴重違法。徵收土地應當進行公告,征地補償方案應當聽取村民意見,而該專案用地在2014年3月才獲得省政府批文,依法定程式應當公示一個月才能簽訂徵收協定,但該專案於2008年12月占地土地11.97畝,2013年6月再次佔用64.27畝,兩次被縣國土資源局“查處”,罰款合計60余萬元。
(四)該項目欺上瞞下,“報小建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與在建規模嚴重不符,屬嚴重違法項目
湖南省發改委(湘發改工[2008]209號)原批文核准該項目為4000噸/日新型幹法水泥旋窯生產線(水泥熟料產能為120萬噸/年),對應的窯規格應該是 4.6米,但實際在建的卻是 5.8米幹法生產線。按國家工信部產業【2015】127號《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規定的產能換算表計算, 5.8米窯對應的熟料生產規模是8500噸/日,水泥(熟料)產能達到255萬噸/年。因此該項目實際建設的產能比核准的120萬噸產能翻了一番多,是典型的欺上瞞下、報小建大行為。
(五)項目嚴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是違規項目
“國發[2009]38號文”要求: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執行等量淘汰落後產能的原則,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專案,一律暫停建設並進行一次認真清理。東安紅獅專案2009年9月30日前未實質開工,至今既沒有實際取得土地使用證、石灰石開採許可證,僅以虛假騙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屬失效核准且未開工專案,其後續建未上報並取得國家發改委的論證和核准,涉嫌違反國發[2009]38號之後的各項檔規定。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來,在經濟下行背景下,水泥行業產能過剩情況加劇。有鑑於此,中央有關部門三令五申,連續出臺多項文件,要求各地嚴格控制鋼鐵、水泥等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增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