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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汽車事故致一死一傷 誰該為此買單

共用單車的火爆,撬動了一個個資本的力量,也掀起了共用單車創業大潮。一年時間,道路兩旁,共用單車的顏色已經從最初的紅、黃、藍,演變成今天的七彩景象。甚至,色彩不夠用了,有的企業還採用了紅藍、深紅等配色。

資本熱潮已經褪去,投資人也變得更加理性。因此,一旦有好的創業項目出現,便會引來眾多資本的參與。對於普通群眾,我們看重的是能否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對於創業者來說,他們看重的是上市之後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報。共用單車的局面還未明朗,共用汽車已經成為諸多創業者的又一個所謂風口。

值得注意的是,汽車和單車有著本質上的不同,除了專業性更高之外,成本、安置以及後期的維護都遠遠要比單車要高得多。同時,共用單車的受眾也要遠比共用汽車來得廣泛,前期如何做好用戶的資質審核也是重要的一環。

年後,一名共用單車用戶因車輛品質原因導致自己摔掉兩顆牙齒,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兩萬元。此時,人們才意識到共用單車的安全問題。近日,共用汽車也頻頻出事,接連有用戶駕駛共用汽車出了事故,嚴重的還造成了行人死亡。

前幾日,四川一位大學生在駕駛共用汽車時發生了交通事故,撞到三名行人,其中一人當場死亡,另外一人的膝蓋也粉碎性骨折。據該駕駛者表述,當時天氣不好,他在掛檔前行的時候,發現車卻在往後倒車,自己當場踩了刹車,但是車沒有停下來,自己瞬間就慌了,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而對於這場事故發生的原因,該用戶認為是車輛品質出現了問題。

值得注意是,該用戶的駕照在用車之前已經被扣滿十二分,是借用同學的帳號才使用的共用汽車。而這意味著只要有帳號,即使註冊人和實際駕駛者不一致也能使用共用汽車。

對此,涉事共用單車平臺“盼達用車”回應稱:“等法院判決,判我們賠 500 萬元就賠 500 萬,判賠 100 萬元就賠 100 萬。”而對於肇事者駕照被扣滿十二分之事,平臺方面負責人只是表示,“盼達用車要求註冊者擁有六個月以上的駕齡,但是由於車內沒有攝像頭,做不到即時的監測認證。”

客觀地說,由於用戶與共用汽車平臺方面達成了一種租用關係,如果是車輛出現問題,則應該由該平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車輛沒有品質問題,作為提供車輛的平臺,盼達用車應該對用戶的資質進行即時的審核,如果該項沒有監測到位,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此外,如果盼達用車與帳號所有人事先有協議必須只能是帳號所有人才能駕駛車輛,那麼在該事件中出借帳戶的所有人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其沒有做到對朋友駕駛資質的審核。目前,該案件還在審查中,鋒觀點也將持續關注報導。

據瞭解,要使用共用汽車,消費者只要按照平臺規定註冊上傳相關資質,後續通過手機下單租用共用汽車,便能隨叫隨走。同時,在某些地方共用汽車的費用要比計程車還要便宜,尤其是在北京這樣的限號城市,共用汽車更是成為了一些人的不二選擇。

除了上文說到的一死一傷事故,在成都有一名“gofun”共用汽車用戶因為自身操作不當撞上一輛賓士車,修理費用達 6.98 萬元,而使用者則聲稱自己沒有經濟能力支付賓士車主的損失。

據悉,在使用 gofun 之前,蘇女士在下單時選擇了“不計免賠”的服務,而這意味著使用者在駕車的過程中出現 20 萬以內的損失,平臺方面將全額賠付,包括公共設施。不過,二十天的時間過去了,被撞壞的賓士車依舊在 4S 店裡不能開走,因為修理費用尚未支付,gofun 那邊給出的解釋是維修費將在本月 5 日到賬。

對於 gofun 用車出現的事故,按理說是用戶自身的原因導致出現損失,應由用戶自身支付。不過,由於事先用戶與平臺方面達成了“不計免賠”服務,使得這項事故的責任劃分很清晰,由用車平臺方面進行賠償。

資本的紅利加上市場巨大,共用單車、共用汽車讓創業者蠢蠢欲動,但是大部分創業者只想著如何賺錢,卻沒有做好真正的準備。共用汽車本是利民便民的“公益”舉動,卻成了某些創業者圈錢的利器。

現在的行業遠沒有成熟,共用的概念在當下的社會還存在著各種監管以及協調方面的問題。目前,共用汽車還沒有共用單車那樣有著千萬級別的市場,希望創業者在入局時能夠切實盡到自己的義務、制定周全的方案、做好監管工作。與此同時,使用者方面也需要遵守規則。沒有規矩,即使共用的浪潮刮得再大,最後也都是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