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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熊也不慫,孩子被打你應該這麼做

身為家長,我們都怕遇到熊孩子、熊家長,擔心自家的孩子受到欺負。但是“欺負”這個詞,可能本身就有著負面的影響,會給孩子一種“你很弱小”的暗示,也可能會把家長的焦慮傳遞給孩子。如何理性地處理“孩子被打”或者“孩子打人”的問題,哈裡和安迪的媽媽@樹媽提出了一些思索。

樹媽 | 文

我一直想整理關於孩子們被打和慢慢形成保護意識的經歷與教訓,冷靜地回顧,發覺自己常犯的錯誤是把“擔心孩子被打”偷換概念,變成“擔心孩子被人欺負”。這種心態,其實是一種被放大的焦慮,或源於自身經歷,或因為性格敏感。常常是在孩子們那裡,吃一個三文治的功夫就忘記了的事,我們卻耿耿於懷。

但凡欺負,總是有意識有目的的恐嚇行為或傷害行為,有言語攻擊和身體攻擊。五歲以下的小孩,真會欺負人的,只怕少之又少。常見的學齡前兒童之間的衝突,多是吼,叫,搶,推,撞,嚴重些有咬,摔等。簡稱打,一種簡單粗暴、不講道理的溝通方式。

語言的習慣讓我們常常不假思索地把“欺負”這個詞說出口,無意間強化被欺負的可能,遇上性格內向或偏軟弱的孩子,容易把自己標籤化,變得不自信或更加軟弱。所以要避免不利影響,父母在描述狀況的時候,打人就說打人,挨打就說挨打。

孩子被打了怎麼辦?這裡結合自家經歷和處理得巧妙的朋友家的實例,歸納出以下幾個小辦法,供媽媽們參考。

1 假設那不是自己的孩子。

這條主要針對我這種容易情緒化的媽媽,遇到突發狀況做起來極難,試著從自我暗示開始吧。

很多時候我們不能客觀地看待問題往往是因為與自身相關,尤其是與骨肉相關。如果不是自己孩子被打,而是親戚或朋友的孩子們打架,你會如何處理?一般的程式一定是先安慰被打的孩子,然後問清楚事情的原委,批評打人的行為,鼓勵雙方和好。這樣的常識換到自己身上卻是很容易忘記。

我曾經在大兒子連續被另一個孩子打了兩次後立刻沖過去,板著臉對那個孩子說打人很不好,然後直接把孩子抱走。先不管那孩子的媽會怎麼想,這種示範在自家孩子面前也不妥。自己當時滿臉怒氣,沒有在第一時間用言語輕聲安慰兒子,也沒有給他機會表達自己,更沒有讓他嘗試自己處理(當時他兩歲多,可以自我表達),當媽的做得過多會適得其反。其次,對那個孩子的態度,嚴肅地說清楚打人不對就好,不需要板著臉。同一句話,換了表情效果是不同的,他得到的資訊可能是如果有一個凶巴巴的大人在旁邊就不可以打人。

如果自己的孩子動手打人,也切忌馬上大聲斥責或教訓,至少問清原因,平靜地批評就夠了。別以為在人前必須嚴厲才算管教,情面不應該影響我們對孩子的態度。有時孩子為了得到負面的關注,會不斷重複攻擊性和破壞性的行為。

2 第一時間安慰他/她,鼓勵孩子說出自己的感受。

記得小時候生病打針本來是疼的,爸爸媽媽抱著就覺得好很多,都是心理上的安慰吧。不管發生什麼事,只要我們第一時間能陪在孩子身邊,安撫寬慰,委屈就少了一半。

哈裡和安迪經常為玩具鬧矛盾,一次,哈裡邊喊媽媽一邊生氣的跑到廚房,眼角掛著淚水,小嘴都快撇到下巴,我放下正在清洗的餐具,拭過水抱起他。

“這是怎麼了,跟我說說吧”

“哥哥—推你(他還分不清你我)”

“哥哥推你是不對。他為什麼推你呢?”小傢伙不說話,趴在肩上哭。

根據經驗,我已經明白怎麼回事了。

“是不是你沒經過同意,拿了他正在玩的玩具?”

哭聲變小,繼續沉默。

“下次想玩哥哥的玩具要先問他,我們一起去問他好嗎?”

“嗯。”

另一邊,安迪拿著剛拼好的飛機,有點心虛地看著我,“是他先搶我的飛機,而且總是把它弄壞。”

“那推人對嗎?”

哥哥低下頭,小聲說,“不對,sorry,哈裡。”

“哈裡,你要不要問一下哥哥願不願意讓你也玩一下?”

“Mag ik ook(我也可以玩一下嗎,兄弟倆之間常用荷蘭語)?”

“好吧,但是你要很小心,不能弄壞。”哥哥遞給他。

還沒走到廚房,兩人已經有說有笑地玩開,天氣瞬間轉晴。

有時候小孩打人是因為不懂得用語言去溝通,如果是不喜歡對方的某種行為,可以用語言提醒或警告,比如“我不喜歡你弄壞我的玩具”等,若是因為有某些需求,可以直接提要求,比如“我可以看你的書嗎?我能一起玩嗎?”被打之後,同樣可以說出自己的心情或感受,“我不喜歡你這樣/打人很沒有禮貌/這樣我不想跟你玩”等,對方會更明確地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

3 原諒還是避開,讓他/她自己選。

通常我們會鼓勵小孩遇到矛盾後與人和解,原諒對方。但是,假如孩子不願意呢?

成年人的友誼有很多種,隨著經歷和環境的變化,周圍朋友來來去去是常事。摯友始終只有那麼一兩個,已經足夠。這就是生活。孩子同樣有選擇朋友的權利,如果他不喜歡一個人,自然可以拒絕做朋友,避開對方。

一次與德國朋友聊天,她說自己非常討厭停留在嘴上的對不起。很多媽媽在孩子打人以後會讓孩子說對不起,說完就算了,再犯依然如此。這樣的對不起是沒有用的,久而久之,孩子會形成一種慣性,不管做了什麼,只要說一聲對不起就可以,下次還可以這麼做。這樣的教育毫無責任感可言。

不是說了對不起就能得到原諒,如果孩子選擇不原諒,請尊重他的選擇。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的錯,比如他在最喜歡去的公園裡打人,除了道歉還要警告他繼續這樣就馬上回家,再犯就要果斷帶回,這才是真正的制止;在家裡打人,就要獨自冷靜。只有承擔犯錯的代價,才能牢記教訓。

4 從小學習保護自己。

雖然孩子們大部分時間都在我們的視線範圍之內,讓他們學會自我保護還是非常必要。

兩歲左右的小孩可以學會說不,也可以大叫,向爸爸媽媽或幼稚園的老師求助;

三歲到四歲應該學會明確表達自己不喜歡對方的行為,大聲制止,沒有用再向大人求助;

五歲以上應該學會保護頭和眼等重要的部位,特殊的情況下可以還手。

當然,遇到極少數言行粗魯又不講理的人要敬而遠之。

一個陽光燦爛的下午,兩歲三個月的安迪在遊樂場快樂地跳蹦蹦床,那天人很少,他盡情一個人跳著。不一會,一個三歲左右的英國男孩進來了,他先推了安迪兩下,安迪馬上走到另一邊跳。他跟過去,突然抓住安迪的脖子並按在地上,安迪慌得滿臉通紅用眼神到處找我,看他這種反應那孩子的手勒得更緊了。他的媽媽遠遠地瞟了一眼,當作什麼都沒看見,繼續玩手機。我本能地沖過去,想把那孩子拎起來扔一邊的心都有。

離他們兩米遠時,我忍著衝動停下來,“安迪,把他推開!快把他推開!你可以的!”話雖然出口,心裡卻沒抱什麼希望,只想他至少嘗試一下。安迪看著我,努力地掰他的胳膊,竟然真的推開了,他爬起來,哭著跑到我懷裡。

“你真勇敢,已經學會保護自己了!他這樣是不對的。”我轉頭告訴那個男孩,“That’s not nice at all. Andy didn't like it.(你剛才那樣很不好,安迪不喜歡你那麼做。)”這時,安迪緊緊地拉著我的手,眼睛裡有一點害怕,更多的卻是自豪和信賴。

一天在友人家裡做客,對方的孩子小安迪半歲,三個小時不到,先後打了安迪五次。每次他都是先警告,對方不依不饒,他只好跑到我面前哭訴。到第三次的時候我有些惱,“他再動手你要推回去。”他沒有。第二天,跟爸爸聊起這件事,爸爸問他,“你為什麼不還手呢?”“因為他打我很疼,我怕他疼。”聽了這話,爸爸親了他額頭,“你是個善良的孩子,下次再遇到這樣的事,你可以離他遠點。”我鼻子酸酸的,說不出話,既感動又感歎,有時候大人還不如孩子。

如果你也有一個不會還手的孩子,不妨往好處想,不還手並不等於懦弱,更重要的是讓孩子明是非,存善意,再說成年人還有不打不相識的例子。要相信隨著孩子們慢慢長大,會懂得和適合的人打交道。目光放遠點,就不用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