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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觀!你真正瞭解廣場舞嗎?

跳廣場舞的老人家通常是20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生人。這代人,經歷了建國初期,經歷了“文革”,經歷了改革開放。60多年的日子,她們經歷了太多社會的變遷,沒有穩定的價值觀,不相信什麼,最相信的是大家在一起。她們肯定沒看過《烏合之眾》,但是卻深刻貫徹其精髓。她們已經退休,退休工資無法負擔高額的健身費用,這樣的廣場舞正好符合了她們需要運動,強身健體,還不用花錢的訴求。

老年是這個時代最弱勢的群體。大規模工業化生產的文化產品,電影、電視、音樂、小說等,都是針對年輕受眾的。在網路的説明下,青年人的文化空間得以擴展,虛擬空間帶來的極大豐富讓青年人無暇顧及公共文化空間的匱乏,資本逐利,誰沒事會把目標群對準沒有消費力,買個白菜都砍半天價的老年人呢?沒有針對她們的其他文化產品,她們只能靠這些朗朗上口的廣場舞曲來緩解對於文化娛樂的渴望了。


瑜伽、游泳都要花錢,慢跑、爬山又解決不了寂寞問題,家務咱一輩子做得夠夠的了,除了廣場舞,全世界老太太的鍛煉方法都不適合中國大媽。可話說回來了,她們就真的不擔心擾民嗎?


“公”與“私”的交鋒


大媽們都是辛苦了一輩子的好人,我相信,沒有一個是想故意傷害他人的。她們之所以不擔心擾民,是因為她們並不認為噪音會侵犯他人的私人權利。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私”一向是得不到充分尊重的。


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在意識形態上形成了 “克己為公”,“崇公抑私”的主流觀念,重義務,輕權利;重德治,輕法治;公私領域截然不分,公私兩無的社會特徵。在這樣的觀念下,任何對於自己合理權益的要求,似乎都變得不那麼高尚和合理了。

當廣場上響起熟悉的音樂,全社區80%的大媽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她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就是正確的事情。梁啟超說“人人相善其群者謂之公德;人人獨善其身者謂之私德。”中國人不缺私德,缺的是公德,特別表現在群居時對他人和個體的不尊重。當廣場上的大媽們是我們的媽媽、婆婆這些個體的時候,她們和藹可親,勤勞善良,當她們聚集在一起,就忘記了他人的存在,滿腔誓死捍衛廣場舞權益的決心。


西方經典理論把“公共領域”或者“公共空間”當做一個相對於“國家”和“社會”的觀點提出來,國家是處理公共事務的權力機構,社會是民間和私人空間,而公共領域是介於兩者之間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地方。從物理意義上來說,廣場、沙龍、咖啡館,以至於後來的報刊,都是公共領域。公共領域存在的重要意義是自由參與,但是我們總是記住了這一點,忘記了前提,那就是不能侵犯私人領域。廣場是公共文化空間,大媽們有使用和參與的權利,但是噪音過大,就是對他人私人領域的侵犯了。

想要改變現狀,我們當然寄希望于政府和開發商實現更多的公共空間和鍛煉設施的承諾,但是也許更寄希望於20世紀60年代後出生的人們,能夠引領更多文明鍛煉和交往方式,畢竟,相比起我們40年代生的父母,這一代人受教育程度更高,經濟條件更好,視野更開闊,更有對“私”的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