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燈晃你不是“挑釁”而是在幫你
小夥伴們,大家好!
我們在路上開車,難免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需要與前車溝通。
但總是按喇叭擾民不說,也容易讓周圍其他車誤會,搞不好在“禁止鳴笛”的區域還會違法被罰,那應該怎麼辦呢?
這時候,老司機通常都這麼幹!
對!就是用燈光傳遞你的意思。不過,這類燈語可別亂用哦~~
我們來看看它們都代表什麼意思。
閃一次大燈
提醒前車該走了,通常在路口等燈(交通信號燈)或是車輛排隊等候時才會用上。如果對方還沒反應,可以適當按一下喇叭,再閃一下提醒。
有時候對方沒反應,或許是因為你們的車距“過於親密”,對方真看不見。沒必要狂按喇叭連續閃燈,容易激起前車的情緒,引發一些沒必要的衝突。
閃三下大燈
提醒對方注意安全,比如前車車門沒關嚴或者輪胎沒氣兒了等等情況。這類有安全隱患容易造成事故的,可以連續閃三下燈引起對方注意。
當然,如果你從反光鏡發現有人向你閃三下大燈,那咱自己也要留神是不是哪個門或後備廂沒關嚴,可以找個安全的地方先把車停好,然後仔細檢查一下,確認沒事兒了再走更踏實。
打開雙閃
雙閃也叫危險警告燈,平時用的機會比較多。
路邊停車,車輛故障,雨雪霧天氣等,包括遇到緊急情況尋求説明都會用的上。
在交法裡還規定,夜間使用雙閃還要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以便提醒周圍的行人車輛注意安全。
其實,雙閃還有另一個意思,就是當對向使用遠光的司機,在你晃了幾下大燈提醒他變燈之後依然無動於衷,那麼此時咱們可以開啟雙閃來表達不滿。
千萬別為了解氣,以牙還牙也開著遠光,那樣對誰都一樣危險!
變道閃燈
開車變道是常事兒,但也容易引發危險。
特別是在一些高速路口、高架、進出口匝道,盤橋等車輛匯合處,當看到前方相鄰車道有車打開轉向燈表示要變到你所在的車道,如果車距合適並同意它併入,咱們除了適當減速之外可以閃一下大燈。
而當己方本身就與前車的距離較近,此時可以用連續閃燈來告訴對方這次的並道很不“地道”,你不同意它並到你的前頭來。
當我們並線在反光鏡裡看到後車頻次很快的閃燈,同樣也要避免強行並線,以免產生擦碰導致事故。
連續多次踩亮刹車燈
大家估計都遇見過後車跟車距離過近的情況,我們這時候要做的就是提醒後車“離我遠點”,那麼多次輕點刹車,通過刹車燈的閃亮來告訴後車“別離我太近”,是個正確的辦法。
而且,這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被追尾。
其實車燈對於行車安全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不光是為了照亮道路,更對別人是一種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