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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鞋的分類以及她們的源起故事!

第一款:芭蕾平底鞋(Ballet Flat)

由芭蕾舞鞋演變而來的超柔軟平底鞋,標準款式為圓頭、平底、系帶。

源起

1956年,Brigitte Bardot請Ross Repetto為她做一雙緋紅色芭蕾舞鞋,並在電影《上帝創造女人》中穿著這雙鞋跳了一段曼波舞。這雙紅鞋隨後被稱為法國版灰姑娘的紅鞋,它幫助Brigitte Bardot塑造出小貓般頑皮可愛的少女形象,它也成為輕便、舒適、性☆禁☆感的象徵。

適合人群

Ballet Flat是妙齡少女與優雅輕熟☆禁☆女的衣櫥必備。

第二款:懶人鞋(Loafer)

Loafer原為“懶人、流浪者”的意思。鞋類中特指低幫、無系帶,鞋底和周邊鞋幫為一塊整皮,在鞋面處連接縫合的平底便鞋。最正統的款式是鞋面上有一個特別的裝飾,像一個扁扁的口袋,裝飾金屬扣或流蘇。

源起

上世紀80年代,在《上流社會青年指南》一書中,作者Peter York與他的同伴Ann Barr將Loafer描述為上流社會最基本的身份標誌。

如今大品牌每年都會推出Loafer單品,其中最具聲望的是Gucci馬銜扣Horsebit Loafer以及Tod's的“豆豆鞋”(它真正的名字則是Gommino)。

適合人群

喜歡穿休閒風凹造型的MM以及白領精英女必備,個性女孩也要來一雙哦。

第三款:尖頭細高跟鞋(Pump)

Pump是尖頭細高跟鞋的統稱,是高跟鞋裡最為傳統和經典的款式,給人感覺十分正式、專業,是職業女性的代表。

源起

高跟鞋最初的出現,是為了方便人們騎馬時雙腳能夠扣緊馬鐙,直到16世紀末高跟鞋成為貴族的時尚玩意。因為當時身材矮小的路易十四為了令自己看來更高大、更威武、更具自信和更具權威,於是就讓鞋匠為他的鞋裝上至少10釐米的鞋跟,並把跟部漆成紅色以示其尊貴身份。


上世紀50年代,法國設計師Roger Vivier徹底變革了高跟鞋,他帶來了女性們又愛又恨的尖細鞋跟。為了使鞋跟更細長、更高、更有力度,他將一根細長的鋼棍放在木質或塑膠的鞋跟裡。

Marilyn Monroe說:“雖然我不知道誰最先發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應該感謝他,高跟鞋給我的事業有極大的幫助。”她的招牌金屬細跟高跟鞋是Salvatore Ferragamo為她定制的。

適合人群

優雅的女人都有一雙尖頭高跟鞋,喜歡輕熟風格或知性氣質的女孩也要嘗試一下哦!戀愛中的女孩兒,最適合用尖頭高跟鞋,凸顯自己的幸福感。


第四款:瑪麗珍鞋、丁字鞋(Mary Jane & T-strap)

瑪麗珍鞋(Mary Jane)指在鞋上有一條腳背帶的圓楦頭包腳的鞋款;丁字鞋(T-strap)與瑪麗珍鞋(Mary Jane)類似,只是在腳背上多了一筆裝飾,讓搭扣變為“丁”字形,連接鞋面及兩側。

在《Sex and the city》中,Carrie曾潛入某時尚聖經的Showroom,當即就拿起眾鞋中的一款高呼:“Mary Jane,it's MaryJane。The legend of New York。”這款讓Carrie大呼的Mary Jane第一次出現時是在1910年的由漫畫《Buster Brown》改編的電影中,片中女主角Mary Jane穿著搭扣綁帶鞋可愛而輕盈地穿梭於電影中,這個場景令人印象深刻並心馳神往,於是Mary Jane成為潮流。

在上世紀40年代,Audrey Hepburn無論是穿男孩似的七分褲,還是淑女的大圓裙,都會穿上平底或中跟的Mary Jane,以至於Salvatore Ferragamo親自為她設計了一款以她命名的Mary Jane平底鞋——Audrey Shoes(赫本鞋)。時至今日,在時尚圈復古風潮的引領下,這款鞋仍相當流行,鞋款也從最初的平底、低跟逐漸演繹成高跟。

適合人群

瑪麗珍鞋是學院派女生的主打款,想要凸顯知性氣質的MM也要在衣櫥中備一雙哦,同時瑪麗珍鞋是減齡的必備款。熱愛舞蹈的優雅女孩,想要走性☆禁☆感女神范的禦☆禁☆姐兒們必BUY丁字鞋。


第五款:布洛克鞋(Brogue)

源于英倫,16世紀時蘇格蘭人和愛爾蘭人在高地工作時穿著此鞋,隨後成為英國紳士狩獵或者散步之選。傳統的Brogue鞋頭有著精緻的花卉釘孔圖案,並將原本生硬的三接頭轉變成線條優美的側翼。


源起

19世紀後,Brogue變成歐美男士喜歡的鞋款,演變成尖頭、內耳式平底皮鞋。鞋尖部分仍打孔,原本生硬的三接頭已經演變成線條優美的側翼,形狀類似“W”而側面延伸部分則像鳥的翅膀,所以也被稱為“風翼”。此時的Brogue已經成為紳士的象徵,搭配正式西裝,出現在正式社交場合。如今,Brogue也不再限於男鞋,成為女性也愛穿著的復古鞋履。

適合人群

布洛克鞋是中性風格的女孩兒必備;喜歡Boyfriend風格的MM,用布洛克鞋搭配寬大的襯衫也能穿出性☆禁☆感哦;平日穿西裝或是套裝的MM,布洛克會讓你的穿搭更出彩。

演變

在1880到1889年間,Brogue很快發展出諸多旁支,一些分佈在巴黎、倫敦、慕尼克、維也納和布達佩斯的全世界較有聲望的制鞋工坊的工匠們衍生設計出了Oxford(牛津鞋)、Derby(德比鞋)、Monk(修道士鞋)等新樣式。

Oxford(牛津鞋):1830年左右,牛津鞋的標準樣式被John Lobb鞋履工坊創立出來,從半靴式變為低於腳踝的正裝系帶皮鞋,與Brogue的區別在於鞋面由兩大塊皮左右拼合併遮住鞋舌。

Derby(德比鞋)採用兩片外耳(或稱外翼),鞋帶系好後仍可看到鞋舌,兩片鞋耳之間有溝縫,不完全彌合,其鞋舌與鞋面是連在一起的一塊皮。多適合商務等正式場合。

Monk(修道士鞋):做為Brogue的分支在15世紀,由義大利修道士設計,最大特色在於鞋面上有一個寬大的橫向帶,通常裝飾著金屬環扣,這個橫帶裝飾稱作Monk-strap,可調節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