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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車險新規定,小心出險還賠錢!

汽車保險是我們用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一年的續保問題也是每個車主最為關注的問題。將要買保險的車主注意啦,17年出臺了新政策新規定,要牢記這些才能買到更划算的保險哦。

※2017年汽車保險新規定

車險實施新規:出險5次以上來年保費將翻倍!

之前就曾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朋友近期續保了今年的車險,商業險部分竟然比去年翻了一倍,價格接近4500元。但去年總額理不到1000元,有兩次還是劃痕險出險,這合理嗎?

其實原因是這樣的,根據今年實施的車險新規,如果車輛上一年出現多次理賠將按次數相應上浮費率,出險1次保費不打折,出險2次、3次、4次保費分別上浮25%、50%、75%,出險5次及以上保費將翻倍。

如果出現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報保險,一次理賠不過幾百元,但由於報案次數過多最終導致保費大幅上漲,確實有些得不償失。所以這就要在選擇險種與出險金額上研究透徹了。

因為新規定實施之前即使一年出個兩三次險,續保時依然能享有一定折扣,但如今只要出險一次,來年的保費就不會再打折了。所以遇上較大的事故時才有必要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

新規的實施對選擇商業險種也產生了一定影響。這裡建議保額較少的險種已不必購買,如劃痕險、玻璃險、涉水險等等。這些險種即使全額賠付也不過幾百、上千元,但卻要佔用出險次數。但是像“無法找到協力廠商責任險”這個險種比較經濟實惠,保費幾十元,遭遇較大的損失時,就可以報案理賠。

※2017車險新規有什麼不同?

①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費,同價不同款汽車保費不同

修改前,車主購買保險時是按新車購置價來確定保險費用的。修改後,車輛是以實際價值確定保費投保車損險的,發生全損時,車輛即可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比修改前需要支付的費用更低。

修改之後,如果同價格車輛投保,那麼車型不同,其所交保費也不同。安全係數較高的車輛,保費用將會更低。

②新規擴大保險責任範圍

被保險人或司機的家人可在三責險項下進行賠付,相比過去撞到自家人保險不賠情況,保險責任的範圍變得更廣了。除此之外,因為颱風、熱帶風暴、暴雪、冰雹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車輛損失,也增加到車損險保險責任中,各險種也均刪除了多項責任免除約定。

③出險越少,保費越低

上面已經提到,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高低,不僅會取決於車主上一年的出險率,還要參照車主的駕駛行為習慣和駕駛風險。簡單計算一下,上一年沒有出險,綜合算下來,車險費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準費率的6折,如果連續兩年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連續3年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④增加“代位求償”權

簡單來說就是,當本人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為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充分瞭解了車險的新規則我們才能更划算了將保費規劃最低,分享出去吧,讓更多的朋友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