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原油期貨交易需具備哪些條件
近期,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佈了以人民幣計價、引入境外投資者參與的原油期貨相關業務規則,並爭取年內正式推出原油期貨,引發了市場廣泛關注。很多業內人士表示,中國原油期貨未來有望躋身全球幾大原油期貨合約之列,甚至成為國際原油價格基準之一,屆時將吸引大量境內外投資者參與。那麼,投資者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參與交易?
首先是可用資金要求。根據規定,單位客戶申請開立能源中心交易編碼的,申請交易編碼前5個工作日該單位客戶保證金帳戶可用資金餘額均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或等值外幣。個人客戶申請開立能源中心交易編碼時,申請交易編碼前該個人客戶5個工作日保證金帳戶可用資金餘額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
對於買賣一手原油期貨合約需要多少保證金金額的問題,則需考慮交易單位、原油期貨價格以及保證金比例等要素。按當前國際原油價格估算,我國原油期貨每手合約價值約35萬元人民幣。若交易所按5%,會員按7%收取保證金,滿足開戶條件並成功開戶的投資者參與原油期貨交易開倉1手約需繳納2.4萬元保證金。
其次是知識測試要求。單位客戶的指定下單人及個人客戶本人應當參加知識測試。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通過能源中心會員服務系統下載測試試卷;境外仲介機構通過能源中心服務系統下載測試試卷。測試完成後,知識測試監督人員對試卷評分,並且還應當與客戶一起在測試試卷上簽字。開戶機構不得為低於測試試卷合格標準的客戶申請交易編碼。對於未能通過測試的客戶,開戶機構可以加強對客戶的培訓和指導,並可以在繼續培訓後再組織其參加測試。
再次是交易經歷要求。開戶機構為個人客戶和單位客戶,在向能源中心申請交易編碼前,應當確認該客戶具備模擬期貨交易經歷。境內期貨交易經歷方面,客戶應當提供由期貨公司正式出具的期貨交易結算單,以證明其最近3年內具有10筆以上(含)的期貨或期權交易成交記錄;境外期貨交易經歷方面,客戶應當提供由境外金融機構正式出具的期貨交易記錄明細、結算單據或者其他憑證作為證明,以證明其最近3年內具有10筆以上(含)的期貨或期權交易成交記錄。此外,能源中心還要認定模擬期貨交易經歷,包括累計10個交易日、10筆以上(含)的模擬交易記錄。
最後是合規誠信要求。根據規定,開戶機構應當通過多種管道瞭解客戶誠信資訊,結合國家相關征信系統,對客戶的誠信狀況作出綜合評估。不得為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或者被有監管權機關宣佈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情形的客戶申請交易編碼;不得為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能源中心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貨交易情形的客戶申請交易編碼。開戶機構應當向客戶明示有關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貨交易的規定和要求。(《經濟日報》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