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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騎共用單車千萬別任性

6月1日至6月11日,深圳交警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7537宗。7月1日起違法的,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人將被停用共用單車。

6月1日,深圳交警聯合在深共用單車企業深化誠信機制運用,共同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共用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對在深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人採取“停用”措施: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1次的停用1周,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2次的停用1個月,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本月至11日,交警部門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7537宗,其中涉自行車交通違法5768宗,又屬共用單車的有3165宗,占涉自行車交通違法總量的54.87%。其中ofo1392宗、摩拜1385宗、小藍256宗、小鳴27宗、1步19宗、優拜6宗、酷奇4宗、其他共用單車76宗。

據介紹,非機動車違法集中在早晚高峰時段,早高峰8時至9時違法現象較為突出,主要違法行為是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和佔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通過對違法資料統計,非機動車違法行為人性別以男性為主,占75.07%;年齡以20歲至35歲之間為主,占71%。

記者瞭解到,交警部門已于6月5日、12日分批將6月1日至11日在深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資料通報給了各共用單車企業,按照《關於進一步共用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要求各共用單車企業分批對相關違法行為人採取停用措施。由於6月1日至6月30日為過渡期,企業對相關用戶僅作提醒,對7月1日以後的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人將嚴格按規定採取停用措施。

深圳交警呼籲廣大市民,在享受共用單車給我們的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務必做到安全依規騎行,文明有序停放。

來源:讀特

編輯:深圳晚報 陳儀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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