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預產期還不生,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預產期是怎麼算的?
通常,人類的孕期,足月平均為280天左右,大概平均孕期為40周。把孕期分為三期來說,則初、中、末期,大約各為13周左右,每一期正好是3個月。
不過,這40周其實有兩周是虛假的,因為排卵期之前還沒受精,卻已計入,舉例而言,最後一次月經為1月1日的孕婦,其預產期為10月8日,但事實上她的月經週期如為28天,大約在1月15日才受孕的,在此之前的兩周,其實還未受孕。
計算預產期公式:以最後月經來潮日的月份減3或加9,日數加7,即為預產期。
舉例: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是5月5日,則預產期為明年的2月12日;若最終月經是1月30日,則預產期為11月7日。
如果經期亂,用超音波推算原產期。如果在前3個月之內照超音波,誤差會在一周內,準確度很高。
若在懷孕後5、6個月內,也可以推算出胎兒大小,因而推算出預產期。如果在6、7個月以後,才做超音波檢查,則未必十分準確,原因是這時候胎兒的生長會出現差距了,有的胎兒長得快,有的胎兒長得慢,因此難以預測預產期,因為不知道是胎兒生長遲滯還是胎兒過大。
什麼是過期妊娠?
由於目前婦產科學認為,懷孕滿37周以上,即算足月妊娠,不算早產,而42周以上,才叫過期妊娠。那麼為什麼會過期妊娠呢?
過期妊娠的發生率約為10%。其原因可能有多種,孕婦內分泌功能紊亂、甲狀腺功能低下、新陳代謝異常、服用維生素E過多、胎兒發育異常、胎頭骨盆不對稱等等,都可能引起過期妊娠。人類胎盤硫酸酵素缺乏導致胎盤功能不良,也可能有相關。
過期妊娠的不良影響
◎對孕婦的影響
1.巨嬰引起生產傷害:過期妊娠約有70%的胎兒仍會繼續發育成長,可能造成體重超過4千公克的巨嬰,容易造成產程延長、難產、產道嚴重裂傷,或產後子宮收縮不良引起產後大出血等併發症。
2.胎盤功能退化:容易引起羊水減少、子癇前症。
3.死亡率及併發症增加:根據國外醫學統計指出,過期妊娠周產期死亡率及併發症明顯高出正常足月懷孕約5至7倍,非常值得注意,所以准媽咪們應該對它要有所認識!
◎對胎兒的影響:
1.羊水減少:羊水在40周之後每週會約減少33%,過期越久、減少越多。羊水減少會使胎兒活動減少,孕婦可感覺到胎動明顯減少。
2.胎兒體重過重:過期妊娠胎兒形成巨嬰症的發生率是足月懷孕的5倍。由於胎兒過大其頭顱會變硬,兩肩變寬,在生產過程中很容易導致產程進展緩慢、肩難產、分娩創傷(如瑣骨骨折)、顱內出血、新生兒窒息等情況。
3.胎兒過度成熟症:過期妊娠胎兒經常可見皮膚皺褶增加、皮下脂肪減少、缺乏胎脂、毛髮多、指甲長,外觀像是個小老人。這類過熟胎兒容易在出生前發生胎死腹中併發症,或出生後因脫水、貧血、低血糖、酸中毒、肺部感染等而夭折。
4.胎兒窒息和吸入胎便:過期妊娠的胎兒中約有15〜20%羊水中會出現胎便,在生產過程中發生胎兒窒息和吸入胎便的機率會增加,若胎兒肺部吸入胎便可能會造成胎兒呼吸窘迫、肺部發炎及感染等併發症。
5.胎盤功能退化:過期妊娠容易發生胎盤功能退化,供應胎兒的氧氣和養分也會減少,容易造成胎兒生長遲滯、慢性缺氧及羊水胎便染色。此外,胎兒心跳變異性會發生異常,甚至出現胎兒心跳速率下降的現象。
過了預產期,需要引產嗎?
妊娠一旦過期,應嚴密注意胎兒在子宮內的情況,注意胎兒的胎動及有無缺氧的危險。如果子宮頸已經成熟或有妊娠併發症會危及胎兒,則應考慮引產。如果引產失敗或在引產過程中出現明顯胎兒呼吸窘迫現象,就應該改為剖腹生產,以確保母子平安。
過期妊娠的死亡率及併發症是足月妊娠的5〜7倍!所以如何在胎盤功能退化或胎兒窘迫發生前,選擇最恰當時機與途徑引產,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各位准媽咪們及家屬們,應認知到過期妊娠對母親及胎兒可能的危害,與醫護人員充切配合及溝通,做好產前胎兒評估工作,這樣才能將過期妊娠引起的傷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