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怎麼區分,味精和食鹽屬於食品添加劑嗎?
在我國,食品添加劑就是國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列出來並按規定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你說的有害的“添加劑”分兩層說吧,第一就是添加物質為GB 2760-2014中的添加劑,但是添加劑量沒按照規定添加,添加過量的;第二,就是添加物質在GB 2760-2014中找不到的物質,其根本不是添加劑的,添加是違法的,是有害的。所以,要怎麼判斷,那就是看國標GB 2760-2014,仔細查找對比判斷即可。
味精和食鹽一般被認為是食品配料或調味品,在國家標準GB/T20903-2007《調味品分類》裡面,就包含有食鹽、味精,白糖,食醋,醬油等,所以更多的他們還是以調味品來看待。但是呢,食鹽和味精又有自己獨立的國標需要遵守,所以使用的時候,還是要按照細分出來的國標來使用,比如食鹽執行的標準為GB 2721-2003 《食用鹽衛生標準》,味精執行的標準有GB/T8967-2007《谷氨酸鈉(味精)》。特別說明一下,味精的主要成分為谷氨酸鈉,谷氨酸鈉在國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是含有的。
有點暈,簡單說就是,食品添加物有單獨標準的按單獨標準添加和使用,沒有單獨標準的看GB 2760-2014來使用,哪裡都找不到的,那一般是不能夠使用在食品中的,禁止使用。
吉利丁片其實就是明膠,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是含有的,其添加量是按需添加,基本無害,所以可以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