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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3類媽媽不適合再生二胎?

二胎政策開放以後,不少家庭都開始著手計畫給孩子再添一個弟弟或者妹妹,但是不是每個家庭都適宜再要一個孩子呢?

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我們首先就要考慮媽媽的狀況。

由於“獨生子”已經盛行了很多年,許多孩子都已經上初中甚至是高中了,二胎政策開放以後,許多夫妻已經不再是黃金生育年齡了。

【高齡產婦】

一般來講,35歲以上的產婦都可以稱為高齡產婦,而高齡產婦由於已經過了比較適宜生育的年紀,身體的各項指標可能不那麼適合再養育一個胎兒。

懷孕以後,胎兒有可能出現發育遲緩或者早產的情況,還可能誘發妊娠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生產時也會比年輕的媽媽要更加困難。

【瘢痕子宮】

特別是現在很多人第一胎就是剖腹產,這樣的子宮因手術留下了瘢痕,如果接連懷孕,可能會有胎盤前置的現象,更嚴重的會引起子宮破裂,懷孕和生產的風險都非常高。

所以如果第一胎是剖腹產,最好是間隔3年以上再準備懷老二的事。

【嚴重疾病】

還有一些媽媽,本身就患有心臟病、甲亢等疾病,這些病需要長期服用藥物,會對胎兒的健康造成危害,而隨著胎兒的發育,又會反過來影響母體的身體狀況,使這些病更加嚴重。

所以,要二胎時,一定要謹慎考慮,媽媽平安,孩子健康,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