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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五大措施應對棄光等問題


7月21日上午10點,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上半年的能源形勢和可再生能源及風電、光伏發電發展情況,12398能源監管熱線第二季度投訴舉報處理情況;解讀《能源體制革命行動計畫》和《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我想問的是近幾年棄水棄風棄光問題一直是新聞媒體和能源行業關注的焦點,剛才發佈說今年上半年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已經得到緩解,我想請問,對此國家能源局採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朱明]謝謝新華社的記者。這個問題非常關鍵,也是我們今年重要的能源工作之一。棄水棄風棄光是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階段性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到能源結構調整、能源優化佈局、電力調度運行、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化建設,以及綠色能源發展的落實等諸多方面,所以還是必須要採用系統化的方法來解決。今年以來,為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我們重點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優化新能源開發建設佈局。嚴格控制棄風棄光嚴重地區的風電和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尤其是在新疆、甘肅等三北地區。避免加重了存量項目運行困難,適當把發展的重心轉移到不棄風和不棄光的中東部和南方地區。
二是採取針對性措施解決西南地區棄水問題。利用貴州送廣東減送臨時騰出的空間以及通過水火置換、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組織雲南增送廣東電量;加快四川電力外送通道建設,上半年川電外送500千伏第三通道已經投運,第四通道也在進一步推進中。今年上半年,西南地區棄水情況有所好轉。
三是優化可再生能源系統調度運行。國家電網公司加大調控力度,充分發揮調度作用,實施全網統一調度,充分發揮大電網的作用,跨區域安排旋轉備用容量和火電開機方式,深度挖掘系統調峰能力。南方電網公司充分利用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及時開展流域梯級、跨流域協調調度,這個也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內蒙古電力公司也積極研究風電和光伏發電的技術特性,強化即時調度。
四是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監測評價制度。印發了《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明確了各地區用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標,另外出臺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各地沒有達到保障收購小時數要求的,在規模上要加以控制。
五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就近消納機制。指導內蒙古等地區擴大本地就近消納,提高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電量並擴大直接交易。結合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作,擴大風電清潔取暖規模,目前已安排供暖面積500萬平方米,我們也在做一個北方地區清潔供暖的指導意見。另外,在河北、吉林等地區開展風電制氫示範工程。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進展,通過市場化和政府調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大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的力度,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