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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爭議焦點:如何認定責任方?

OFweek新能源汽車網訊 2月26日,美國交通部部長趙小蘭表示正在重新審視奧巴馬政府頒佈的《聯邦自動駕駛汽車政策指南》,特朗普政府希望政策是安全、高效技術的催化劑。

2月27日,英國政府公佈新的保險法規,要求同一保險單必須同時承保自動駕駛汽車和車上人員的權益。
今年的兩會上,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自2016年提交《加快自動駕駛立法的提案》之後,再次將關注點放在自動駕駛技術發展議題上,提交了《關於審慎開放地圖精准測繪,降低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壁壘的提案》。
自動駕駛汽車將成為汽車行業的發展方向,這一點已經在全球汽車業及政府間形成共識。2017年,各國再次將自動駕駛汽車法律法規的制定提上日程,自動駕駛方面的立法已經成為今年新的國際關注點。
為什麼是2020年
作為當下汽車圈最熱門的話題之一,自動駕駛的討論熱度似乎比新能源、智慧互聯還要高。越來越多的公司將自動駕駛作為未來要實現的目標,而且這個未來並不遙遠——2020年。幾乎所有涉足自動駕駛領域的公司都不約而同地提出了2020這樣一個時間點。或在2020年推出全自動駕駛汽車,或在2020年實現自動駕駛普及。為什麼是2020年?這一年讓全球駕駛生態發生質變的原因是什麼?
曾提出“智慧汽車就是可以酒駕的汽車”觀點的長安汽車工程研究總院智慧化開發中心軟體發展所副所長易綱博士認為,“智慧汽車”從技術發展的角度來看,將經歷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智慧汽車的初級階段,即輔助駕駛階段;第二階段是智慧汽車發展的終極階段,即完全替代人的無人駕駛。
易綱告訴記者:“無論是按照NHTSA(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還是按照SAE(美國汽車工程師學會)對自動駕駛技術進行的分級,2020年都是第三級技術實現的時間節點,即自動駕駛系統基本可以接管所有操作,但駕駛員要對系統提出的支援請求做出應答,否則系統會要求駕駛員接管車輛的操作。這一技術的實現將足夠支援自動駕駛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爭議焦點:如何認定責任方
智慧網聯作為汽車產業的一項革新技術,目前還處於發展初期,技術方面仍存在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加之產業發展的要求,制定相關的政策來引導產業健康發展就顯得尤為必要。目前全球已經有相當數量的國家或專家團隊在制定與智慧網聯發展相關的政策標準。
從今年開始,各國政府紛紛加速推進自動駕駛汽車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