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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樣讓孩子在“交換”中學習人生的?

對於兩歲半之前的孩子,讓他們學會分享、保有耐心等待著輪流玩,確實有點勉為其難。即便到了兩歲半,孩子們雖然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的時候已經開始有互動了,但他們的接觸依然很少是合作性質的。因為在他們眼裡,之前玩過的、正在玩的和即將玩的都是自己的。

所以,打架爭吵太正常,大人並不用太過在意。慢慢大了,大人注意引導,“分享”慢慢就會了。倒是讓他們學會“交換”,那才是頂頂重要的事。

我家二胎是雙胞胎,但除了衣服,我很少會買兩份一樣的東西,尤其是繪本和玩具。所以兩個人搶東西是高頻率發生的事。

一歲多的時候,兩個人都還不怎麼會說話,碰到自己喜歡的東西被另一方拿走,著急地會去咬人。

兩歲的時候,已經能說整句話了,開始會找人幫忙,經常會跑過來牽著我的手說:“媽媽去搶!”

現在快32個月,他們不再直接搶,似乎突然明白了可以用“交換”的方式:想要對方手裡的玩具時,他們都會走過去,滿臉真誠地注視著對方,徵詢問:換一下,可以嗎?當然基本屬於“假紳士”,要是對方不同意,戰爭隨時燃起。

但最近幾天,事情有了點變化和進展,哥哥居然能實現有效交換了!

有一天,哥哥從臥室裡出來,看見弟弟正趴在客廳地上,手捏著小火車,讓他們在軌道上開,就跑過去問,能給我玩一下不?

“不行!”弟弟回答堅決,說完還沖他哥眼一翻,擺明著告訴“想都別想”。

眼見著無望,哥哥立馬向我求救,“他不給我”。

我提示他:“你要用車車跟小寶交換啊!”

哥哥立即找出了一輛計程車給弟弟,“我用這個和你換,好嗎?"

弟弟頭也沒抬。

哥哥再度告訴我:“他不肯。”

“那你要拿弟弟喜歡的東西跟他換呀!你再去試試,或者你問問他喜歡什麼。就拿那個跟他換!”我鼓勵他再做嘗試。

哥哥立馬去玩具櫃裡各種翻,剛拿起一輛吉普車在弟弟面前一晃。弟弟立馬“淪陷”了,兩眼放光,二話不說把小火車塞給了哥哥。

哇哦,交換成功了!這可把哥哥高興壞了,他揮動著手裡的小火車大喊:“他換給我了!他換給我了!”交換成功的喜悅甚至超過了拿到小火車的興奮勁。

這一次成功的交換顯然給哥哥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後,他再想拿弟弟手裡的東西時,只要提醒他,他都會想辦法找到弟弟喜歡的東西交換成功。

意外教會了哥哥“有效交換”,本來也就過去了。直到那天看到了“被稱為25位最有影響力的美國人之一”的斯蒂芬·柯維先生專門針對孩子寫的《高效能孩子的7個習慣》,才驚覺教會孩子成功的交換更是帶給他一種新的思維模式。

 在這7個習慣中,有一條是“Think win-win - Everyone can win”,翻譯過來就是:“從雙贏角度考慮問題,利己利人”。講得更具體點,就是:勇於爭取自己想要的,但同時也會考慮別人的需求;有矛盾的時候,尋求能平衡彼此需求的解決方案。

對於三歲之前的孩子,做事大體還是按照“這是我的”、“我想要”、“我想這樣做”來進行的。他們要奮力保護自己的東西,也有很強的攻擊性,很少會從別人的角度來考慮問題。比如兒子們玩遊戲時,時常會邀請我參加,但是基本上就是他們想讓我陪玩,直接拽著我往遊戲區,要求我坐下和他們一起玩,完全不顧我手頭正忙著別的事。

成功交換,其實是教會孩子開始考慮對方的想法。雖然出發點是利己的,但過程中,他必須考慮對方,要怎樣既能滿足對方又能實現自己的願望?

突然想到,這樣的“雙贏思維”在我們養育孩子時也同樣適用。比如孩子慢慢大了,你讓他們吃飯,他們說,不要吃不要吃,我要玩;你準備帶他們去公園,他們卻嚷嚷著要去坐小火車……

這種生活節奏的不同,思考邏輯的不同,在我看來是一種“內耗”——既消耗掉我們的精力,也會消耗掉我們和孩子之間的感情。

怎麼辦?

以前在養育他們的姐姐時,我採取強制命令——“我是你媽,必須得聽我”。現在我完全不會這樣,開始和他們探討各種可能(想來,弟弟們好幸福):

比如“到點該吃飯了,他們卻不願意”,我會給出幾個方案:

可以再給你三分鐘,給你一個臺階下,然後過來和大家一起吃飯。

或者: 我們照常吃飯,你可以繼續玩。如果想吃了,就過來吃。但等我們吃完了,就再沒有飯了。因為飯被我們吃完了。

又或者:你可以把玩具放到桌子上,看著玩具吃飯,但是只是看,覺不會讓你夠著,讓你玩。

當然,也可以由他們自己提出一種方案,只要是合情合理的。

 很多時候,只要我們承認孩子行為和情緒的合理性,他們都是可以接受和配合我們提供的選擇或者方案的。所以,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規則重要,但也不用太過刻板,不破壞最基本的規矩,達到我們和孩子的雙贏也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不是嗎?

所以,不要小看我們的養育活動,很多細節都會對孩子的行為習慣、思維模式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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