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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在逆境中扛起國產片奮進的大旗

《我不是潘金蓮》帶給我最大的感觸,是馮小剛藝高人膽大,在類型上無法給這部電影定義,說它是商業片,你很難從中找到突出的商業屬性;說它是喜劇片,它在用很嚴肅的態度講一個略感悲壯的故事;說它是文藝片,影片節奏明快、敘事詼諧,有馮小剛作品特有的那股機靈勁兒,要比文藝片生動有趣。和影片中的圓方畫幅一樣,馮小剛在創作上不斷地探索和創新,就如他微博說的,這一次是當處☆禁☆女作來拍的,把過去的經驗和習慣拋到腦後,重新上路學習拍電影。

新的嘗試得到了觀眾積極、正面的回饋。現在看影片一路走來的軌跡,從圓方預告片發佈,到宣佈改檔,加上突然冒出來一波未過審的傳聞,讓影片還沒有上映就已經攪熱了電影市場,上映首日拿到接近40%的排片,並以7013.2萬的成績登頂單日票房冠軍,同時助推單日大盤票房過億元,目前上映5天,票房已過2.3億,毫無疑問,《我不是潘金蓮》扛起了11月國產片的大旗,同時也被為數眾多的專業影評人譽為年度國產電影最佳。面對一部成功的電影,我們在為其鼓掌、喝彩的同時,應該做更多的思考,為什麼它會成功?它的成功又有哪些值得學習和借鑒的地方?

在我看來,影片的成功首先取決於馮小剛+劉震雲的品牌效應和獨特魅力。馮小剛和劉震雲無疑是當下中國影壇的最佳拍檔,從《一地雞毛》到《手機》再到《1942》,題材和故事上各有各精彩,但不變的是觀眾的認可和好評,馮小剛通過多年的積累樹立了金字招牌,他的每一部作品觀眾都趨之若鶩。這點是決定首日高排片率的主要原因,也是影院經理對電影有信心的體現。

另外吸引觀眾的是影片的題材。《我不是潘金蓮》講的不是潘金蓮的故事,一個叫李雪蓮的農村婦女和前夫有離婚風波,官司打輸了不甘心,從縣裡到市里,再到北京,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告狀、上訪之旅,事情最後以一種很意外的情形畫上了句號。電影由一宗假離婚案,展開一場長達十餘年、令人啼笑皆非的連環官司,生動刻畫了官場群像的同時,也通過種種現實問題,揭示了民間疾苦,早在傳媒大學試映時,觀眾都紛紛表示驚喜和意外,沒想到馮小剛還會有年輕人的衝勁,敢於在娛樂當道的市場氛圍中,在現實題材上摸索著往前走,並再一次試探到更寬廣的邊界。這樣的故事和題材帶來了很多思考和爭論的空間,同時口碑迅速發酵,間接保證了上映第五天,排片還占到接近35%,甩了進口片《深海浩劫》、《勇士之門》幾條街,讓國產片實打實的揚眉吐氣。

當然,所謂的大膽,不是說要一味的展現社會陰暗面,只表現負面的東西,電影作為藝術表現形式,有義務為觀眾傳遞積極、正面的東西。《我不是潘金蓮》並沒有背離主流社會價值觀,李雪蓮要打的是一場莫名其妙的官司,各級政府不是不想解決她的問題,而是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其實問題主要出現在政府和群眾的溝通問題,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隔閡。李雪蓮十年上訪,其實是偏離了她的人生軌跡,導演用一個意味深長的結局給影片收尾,李雪蓮回到了她的生活中去,在北京開了一家小餐館,面對那個曾經欺騙過她的縣長,也一笑泯恩仇,關於“我不是潘金蓮”的控訴,最終被湮沒在熙攘的人潮之中。

另外要贊一下畫面。影片在畫幅上有圓有方有1:1.85的全幅,三種畫幅的切換很精妙,一點也不突兀。從藝術的角度來看,通過圓,讓婺源小鎮以類似江南圓扇水磨般呈現,有一種別具一格的美,也讓看慣寬銀幕的觀眾有新鮮感;從創作的角度來看,圓方畫幅絕不是玩噱頭,攝影師羅攀為了圓形畫幅的獨特性選擇了上世紀70年代的鏡頭,帶來獨特的畫面質感,同時在攝影手法上也完全採用固定機位拍攝和簡單的平移,沒有出現一個演員的特寫,為觀眾帶來以旁觀者身份的視角,用冷靜、客觀的態度去審視劇情,是很高明的手法;從行銷的角度來看,這種創新得到了票房應有的回報,同時也是藝術創作的新嘗試,值得鼓勵。

馮小剛為人所不敢為,《我不是潘金蓮》在喜劇、法律元素的包裝下,其實是一個現實題材的內核,他讓範冰冰扮醜,儘量弱化明星,觀眾能記住李雪蓮、王公道、賈聰明,每一個生動的角色都歷歷在目,但很難記住那些演員的名字。片酬越來越高、演員檔期吃緊,甚至出現了“文替”現象,只有明星才能救電影嗎?馮小剛用《我不是潘金蓮》說明了電影不一定非得突出明星,認真講故事、塑造好演員,踏踏實實把電影拍好,就會獲得觀眾和市場的認可。

今年在《美人魚》之後,內地影市就一路萎靡不振,年初600億的票房目標無望,500億都很勉強,比票房低迷更讓人失落的則是一整年來佳片難尋,電影創作人集體低迷,乏善可陳,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不是潘金蓮》最大的貢獻不是製造了11月國產片最佳票房開局,而是以出色的品質和現實主義觸覺形成了叫好又叫座的局面,在逆境中扛起了前進的大旗,帶領國產片奔向一個良性的創作方向,讓電影從業者和觀眾都看到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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