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寫詞人,林夕和柳永若能穿越時空相逢,一定是極有意思的畫面。
兩人的標籤裡都有“傳唱度最高”這一選項:宋朝“凡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放到今天,必定要改為華人“凡有自來水處,皆能歌夕爺詞”,惺惺相惜是免不了的。
但說到高產,恐怕柳永還是要略遜一籌。他的詞好計算,傳世之作213首,不少,可沒人能準確說出已經55歲的林夕到底寫了多少首詞,包括他自己。
10年前林夕在收音機裡聽到一首歌,覺得歌詞不錯,風格和自己類似,甚至想,如果自己寫,那個尾音不押這個韻。
他問電臺同事:“剛才那首歌是誰寫的啊?挺有我的風格的,還差一點點。”這人說:“你在講什麼啊?那是你寫的啊。”
那時他寫了3000多首詞,已經沒法對每一首都有印象,現在,這個數字增長到4000,更難去辨別了。
這些詞好嗎?好在哪兒?常有人對林夕的詞提出疑問。
林夕曾說,王菲是他最後的靈感,而自己把感情的際遇和故事都寫給了楊千嬅,其中的道理讓陳奕迅來詮釋。
林夕是寫情高手。自然,你要希望每一首字字珠璣,都能準確地敲打到你心坎裡秘密的角落,必然是不可能。但林夕的佳作裡,對情緒準確的敘述,細膩又帶有宿命的詞句,細細琢磨後讓聽眾潸然淚下,可以稱得上都市情感教科書表達般的存在。
寫陷入愛情的自我與任性是《悶》:“誰說愛人就該愛他的靈魂,否則聽起來就讓人覺得不誠懇。”
寫分離後悲傷的極致是《再見二丁目》:“原來過得很快樂,只我一人未發覺,如能忘掉渴望,歲月長,衣裳薄。”
寫欲望的美好是《春光乍泄》:“意亂情迷極易流逝,難耐這夜春光浪費,難道你可遮掩著身體,分享一切。”
容易被人詬病的是,林夕的詞多是情緒,沒什麼深意和創新。但我覺得,詞作這件事,見仁見智。喜歡黃霑的大氣磅礴,就很難被林夕的詞打動。可單單要把情緒這一樣事物表達好,就是一件十乘十的難事了。
對林夕而言,寫4000首詞更像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
1984年畢業于香港大學文學院的他,愛好詩作,開始填詞,自此一發不可收拾,癡狂時一天僅睡5小時。即便到現在,每天仍然有4小時的時間一定要用於創作。
要達到卓越,必然也要經歷艱苦卓絕的旅程,但對於正從事最鍾愛事業的這一類人來說,艱苦,大抵是不自知的。林夕也是如此。
除了寫詞,林夕和梁文道、馬家輝並稱香港“賣紙三人團”,他在《蘋果日報》上開“常言道”的專欄,針砭時弊,余秋雨、陳水扁都是他筆下不受歡迎的人,此外,他居然還有時間出了10多本書。
林夕帶有香港文人的典型氣質,最常表達不在意外界評價,甚至都不在意自己評價,自然就好,一副壁立千仞無欲則剛的淡然模樣。我想,他應該是把內心最豐富的一面、最蓬勃的欲望,都留給了這4000首詞。
文/冬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