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用車資訊] 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網約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正式對外發佈,在車輛和司機准入方面,北京市依舊延續了此前“京車京人”的規定,此外細則還規定網約車司機的駕駛證件需為北京市核發,接入網約車平臺的個人和車輛必須經過審核,具備相關資質後方可上路參與營運,本實施意見發佈之日起,已經在本市開展網約車業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駕駛員及車輛,給予五個月過渡期。
● 北京發佈網約車細則 延續“京車京人”規定
在國家規定和授權的基礎上,方案細化了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的相關許可和要求,規定網約車平臺經營期為4年,到期經審核合格後可延期,網約車平臺要依法承擔承運人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和相應的社會責任,承擔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職責以及為人員和車輛購買相關保險。
車輛准入方面,北京網約車細則要求車輛需在北京市登記,滿足北京市公佈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排放標準,對車輛的排量、軸距也做了明確的規定。要求,5座三廂小客車排氣量不小於1.8L,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含新能源車;駕駛員准入方面,北京網約車細則規定從事網約車的駕駛員需具有北京市戶籍。
在新版管理實施細則中對舊有條目進行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由“5座三廂小客車排量不小於2.0升或1.8T”改為“5座三廂小客車排量不小於1.8升”;“車輛軸距不小於2700毫米”調整為“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並去掉了原條目中“7座乘用車車長大於5100毫米”的限制性條件等,共計39處修改。
● 上海網約車新政做出多處調整 仍需“滬人滬牌”
據瞭解,21日下午上海市也正式頒佈《關於本市深化改革推進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和《關於規範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三個檔,新政不設緩衝期,即日起正式實施。
經過兩個多月時間的醞釀,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頒佈的檔中原則性的規定並未改變,仍規定只有本市戶籍人員、本市註冊登記車輛才能在本市區域內從事網約車經營,並規定網約車駕駛員不能“掃馬路”和網站候客——“不得巡遊攬客,不得在機場、火車站巡遊車營業站區域內攬客”,網約車,則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服務。
而修改之處包括:放寬網約車車輛條件。參照現行《上海市計程車小客車車輛規定》的車輛軸距標準,現將“燃油車輛軸距在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車輛軸距在2650毫米以上”的修改為“網約車車輛軸距不低於2600毫米”,且不再區分燃油車輛和新能源車輛。
適度放寬網約車駕駛員條件。考慮到已要求駕駛員具備本市戶籍,因此不再要求駕駛員“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