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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撩妹的正確姿勢 #定情信物#

愛,需要表達!

愛,需要用行動做出證明!

古人早已深諳其中的撩妹之道。

在中國古代,定親是男女雙方確定婚姻關係、僅次於正式結婚的社會性的重要禮儀。定親遵循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處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們卻常有用信物來定情的做法。

在520來臨之際,小編帶您來聊一聊中國古代三大定情信物:戒指、手鐲和簪子。希望能夠為你的520提供參考。

1.戒指

“何以道殷勤?約指一雙銀”

用戒指定情的習俗在我國由來已久,南朝劉敬叔《異苑》中記載沛郡人秦樹在塚墓中與一女子婚合,臨別時,“女泣曰:與君一睹,後面無期,以指環一雙贈之,結置衣帶,相送出門”,會面安可期, 見指環如見其人,指環之重躍然詩裡。

2.手鐲

“何以致契闊?繞腕雙跳脫”

手鐲在古代有很多的稱謂,“跳脫”就是其中一種,宋計有功所著《唐詩紀事》中有個故事,唐文宗有一天考問群臣:“古詩裡有‘輕衫襯跳脫’句,你們有誰知道“跳脫”是什麼東西?”大家都答不上來。文宗告訴他們:“跳脫即今之腕釧也。”

古代的文學作品中,常見女子以手鐲相贈戀人的情節。梁陶弘景在《真浩》中記述了仙女萼綠華曾贈羊權金和玉的跳脫。蒲松齡《聊齋志異.白于玉》中寫書生吳生偶入仙境與一個紫衣仙女歡好,臨別時,仙女把自己所戴金腕釧送給吳生留念。

3.簪子

“何以結相於?金薄畫搔頭”

搔頭是簪的別稱, 據《西京雜記》記載:漢武帝寵愛李夫人,有一次取下李夫人的玉簪搔頭,搔頭之名由此而來。古時規定罪犯不許戴簪,就是後妃有過錯也要退簪,因為簪還象徵著尊嚴。周宣王的薑後有一段“退簪勸政”的佳話:說的是周宣王一度沉溺安逸,荒疏了國政,明曉大義的薑後為了規勸丈夫勤政,就退去了發簪和耳墜長跪於永巷,表示自己有罪,周宣王知道王后的心意後感到羞愧,於是開始勵精圖治,開創了周王室的中興局面。

《鼓吹曲詞.有所思》中寫一個女子為遠方的情人準備了一支玳瑁簪子,她用心地修飾這支簪子,加上雙珠還覺不足,再加上玉飾,如此珍重,自是出於一往情深。卻不料“聞君有他心”,於是她把那簪子“拉雜催燒之、當風揚其灰。從今以往,勿複相思,相思與君絕。”何苦這樣做呢?還是從了心頭難以割捨的那份情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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