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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貨!市民購房可通過這兩種方式獲參保繳費證明

【兩種方式獲參保繳費證明】

據10月樓市“雙限”政策規定,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開具購房證明時,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市社保中心特此公佈了參保繳費證明有兩種獲取方式。

一是市人社局網站列印,參保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在全市任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網上註冊後,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即可列印獲取。

二是社保自助服務終端列印,參保人員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市、區(園區)、街道等44個社保自助服務終端列印獲取。

有特殊情形的,可憑委託人的身份證影本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在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櫃檯申請查詢列印。

【市民可辦省公積金逐月還商貸】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G系統測試工作已接近尾聲,各項資料運行平穩,從11月1日起全面使用G系統辦理各項業務。屆時,市民可以辦理省公積金逐月還商貸業務。

申請人需要滿足多個條件,其中包括:申請人應為在資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職工;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所歸還的貸款是資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辦理的,且貸款本息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省公逐月還商貸政策規定,委託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帳戶餘額須不小於簽訂委託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時本繳存帳戶月繳存額12倍、月提取金額不超過委託人各繳存帳戶月繳存額之和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上月已歸還的月應還款額二者中的較小值。

也就是說,假設你每月繳存公積金1000元,那麼帳戶裡的餘額不能小於12000元。

根據規定,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在資金中心繳存的,先報銷主貸人再報銷其配偶。

同時,委託還商貸協定簽訂並生效後,由於商業貸款還款帳號發生變動或因工作變動、婚姻狀況變動等原因導致簽約資訊發生變化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變更委託還商貸資訊,並辦理委託逐月還商貸變更手續。

據瞭解,省公積金逐月還商貸從11月1日起正式執行。由於部分商業銀行和省住房公積金中心系統介面還在開發調試中,相關業務開展具體實施時間和進度請聯繫各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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