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報導結婚儀式是民國畫報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些婚禮的男主角多為社會各界名流,女主角多為名媛。有的婚禮盛大隆重,有的簡約質樸,也有一些讓人忍俊不禁。
1927年12月4日《星期畫報》第110期,報導了時任南開大學國文教師的楊鴻烈與萬家淑女士的結婚慶典。11月13日,儀式在南開女子中學禮堂靜思堂舉行,在該校舉行婚禮尚屬第一次。儀式上有兩事十分有趣,一是新郎忘了攜帶婚書,二是新娘將結婚戒指忘在家中。只得各自派人驅車去取。
1934年10月9日《北洋畫報》中《譚鄭婚禮》一文,介紹的是《北洋畫報》社長譚北林與鄭慧瑚女士的結婚儀式。婚禮於10月6日晚7時在國民飯店舉行,因譚北林善交友,故當晚來賓多達一百數十人。譚北林因日常公私任務繁忙,事先根本沒有時間籌備婚禮,也因他的思想新潮,崇尚儉樸之風,儀式極為簡單。為避免親朋好友的饋贈,先期發出的請柬,並未講明是婚宴,除少數幾人知曉內情外,大多數來賓到場後才恍然大悟。
一對新人在譚家祭告祖先後,雙方簽署婚書,隨即乘車來到國民飯店。晚上7點,來賓入座。新郎新娘致詞後,繼由證婚人管洛聲登臺講話,簡介一對新人的個人情況,報告二人戀愛、結婚的經過。對譚鄭從簡舉辦婚禮給予肯定,稱讚他二人既能尊重禮教精神,又能廢除禮教縟節,並希望在座的青年人和社會各界人士都來效法這對新人,新事新辦。最後,他向一對新人送上美好的祝福。來賓代表吳秋塵和王伯龍先後發言,風趣幽默,博得陣陣笑聲和掌聲。從頭至尾,雙方父母並未做任何發言。
喜席結束前,有人提議請來賓簽名留念,遂在門口鋪設一張紅紙。但因準備稍晚,近一半的人已經打道回府了。最後留下的五十餘人合影後陸續散去。
1934年5月26日《天津商報畫刊》中《新娘權當押品》一文,記錄了新婚典禮後新娘的不幸遭遇。一對新人在某飯店舉行了一場婚禮,新娘溫柔美麗,新郎英俊瀟灑,賓朋咸來,賀客盈門,儀式後,來賓觥籌交錯,推杯換盞。豈料,後來新郎家與飯店結帳時,才發現所帶現款不足結帳,意欲臨時拆借,卻是人去屋空,新郎家當時手中更無物可押。飯店為生意計,不肯輕易放人,經理稱如欠款不能付清,得將新娘扣留以作質押。新郎無法,只得將新娘留住店內,出外籌款。及至第二天近午,新郎方才付款領回新娘。
當年有一位畫家,辦婚禮沒帶錢,所幸朋友們當場給湊上了。您知道這位“灑脫”的畫家是誰嗎?
(本文發表於2016年10月18日今晚報副刊,作者:周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