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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風尚志】另類男女徵婚

20世紀30年代,在報刊上徵婚的男女已是屢見不鮮。

在《小快報》畫報上刊登徵婚廣告的多為女性,語言坦率直白,甚至在徵婚時就已定下了會面地點。畫報中刊登的徵婚廣告可謂五花八門,現摘錄1936年6月6日《小快報》刊登的一則題為《兩個婦人徵求士商人為依》的廣告,以饗讀者:

“月下老人鑒:每讀貴報,足下代為撮合,甚為有德。欽佩之至。今有義姊王氏金娥,因夫亡,並無子女,生活困難。前者托我代覓伴侶,我無機會,今托足下代覓一位年在50歲左右之男子,能負責生活,士、商均可,以免晚年無依之苦。王氏現年45歲,南方人,此間並無親故。請老人代為留意為盼。星期日下午3時,在法國花園涼亭會面可也……因為名譽乃人生之第一之生命,為著衣、食、住三大問題,不得不覓人來保護,但我們均是顧面子的,切切不可示人知。”

從這則廣告中我們可以知道:一、寫信人是為自己的好姐們兒徵婚。二、徵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解決衣、食、住三大問題。這體現了當年婦女的一個樸素而又實際的理念: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三、對方只要是一個50歲左右的男人,能夠解決衣、食、住三大問題,不管他的身高、胖瘦、健康狀況,都可以先見面再談。四、其雖然強調名譽第一,但為了生存,顯然已把它放在次要的位置了。

更值得一提的是,這則廣告最末的一首小詩不禁發出了人生的慨歎,也顯示舊時代知識女性的文采:“回腸九折痛悲歌,春光已逝複誰和;萬種淒涼言難盡,欲覓知音遍地無。”

第二天,月下老人回信稱:“函內所定在法國花園相會辦法,似有未妥。最好請二位先到社中一談,或在召集茶話會時前來亦可。本刊可負責代為介紹也。”我沒有見到後幾天的畫報,但相信針對這則徵婚廣告,畫報一定還會大做文章連續報導,直到為王金娥找到理想的伴侶。要知道,當年的畫報早已擅長炒作之道。

1934年6月5日《天津商報畫刊》刊登了“景公”的一篇文章,介紹說北平某小報曾刊登了一則徵婚廣告,可謂另類。徵婚男子對徵求物件要求有三:一要年齡在20歲至30歲之間;二要聰明、貌端;三是求一名石女。前兩項要求對方青春、漂亮和聰慧均屬正常,唯石女一項讓人匪夷所思。真是夠奇葩的。

不僅有奇葩的徵婚廣告,當年還有奇葩的婚禮。在這些婚禮上,您知道都發生什麼趣事了嗎?

(本文發表於2016年10月17日今晚報副刊,作者:周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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