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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愛不愛你,其實很明顯

(一)

我微博粉絲寥寥,但總能收到一些讀者掏心掏肺的私信。

我和她在一起兩年多了,我很愛很愛她,恨不得能把自己的心都掏給她看。但總感覺她對我不冷不淡,甚至可以說是無所謂,可我卻一直沒有因此而多說什麼,因為怕一說,我們就散了,再也回不去了。

去年春節我們分手過一次,但我坐了兩天兩夜的火車,又轉了幾趟客車,趕到她的家鄉,那時候可能她很感動吧,我們就又在一起了。

我想和她能擁有一段你說的勢均力敵的戀愛,但似乎這麼久,幾乎都是我一個人在付出,而她是無所謂的態度。我自己也知道,我付出再多,她不喜歡的話,那也毫無用處。

我可能應該放棄這段感情了,但就是放不下。

你說,這樣的我就是犯賤嗎?很少男人會活得像我這麼窩囊吧。

其實有很多人和他一樣。明明早已感覺到對方根本不愛自己了,卻依然不肯選擇放手,卻依然心存那麼一絲僥倖。你繼續默默地付出,直至到心力交瘁,但你也依然咬著牙、堅持著。

你堅持著希望自己的真心終能換來對方的真心。

你堅持著一路來默默的付出終能結出好的果實。

可愛情,它終究不是學習,不是工作。

愛情裡似乎根本就沒有“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這樣的驚喜。

很多時候,你能換來對方的感動,卻永無可能奪得TA的真心;你也可能再用這份感動換來一份婚姻的契約,卻永無可能擁有你所期待的愛情。

(二)

前段時間,朋友問我為什麼不對我心裡那個心儀的姑娘窮追不捨了。

我自嘲地笑了笑,“還是做朋友吧,不然以後連做朋友都尷尬了。”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

但抵不過朋友的再三詢問,就只好對他說,“因為我能明顯感覺到她對我沒感覺啊,她暗示好多次了,我是可以沒臉沒皮的,但總不能一直糾纏人家吧,她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我一哥們,從大學到工作,喜歡了一姑娘4年多。在姑娘多次拒絕後,他依然對其死纏爛打。

今年8月初,他在她的生日PARTY上——表白了。策劃得很有驚喜,很浪漫。當時我們一眾朋友都在起哄姑娘趕緊點頭答應。可她還是拒絕了。

更讓我朋友傷心的是,生日聚會過後,那個姑娘在朋友圈上傳了幾張生日會上拍的照片,配文:“謝謝所有可愛的朋友們,很開心,都說愛笑的姑娘最讓人喜歡,可為什麼我就是沒人喜歡呢,我以後要多點多愁善感了。”

很顯然,姑娘被我哥們死纏爛打怕了。

只好採用這種極端、不討人喜的方法再次告訴我朋友: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喜歡你,求你放過我吧。”

(三)

其實,人最怕的就是,總覺得自己如何如何愛一個人,愛到對方如果不愛TA就是不道德,愛到離開TA就活不了。

但沒有誰真正會離不開誰,也沒有誰能一定就陪你走到最後。

健康的愛情觀應該是這樣的:追求可以,但不能死纏爛打;深情可以,但不能尋死覓活。

當你感覺到對方並不愛你的時候,

你要麼及時止損,之後你可以選擇自我墮落一陣子,但不能太久。

你要麼把愛默默珍藏,潛心修煉,萬一哪天TA又對你有感覺了呢。

可不管你做何選擇,一旦選擇了,就別再自怨自艾。

一個人愛不愛你,其實很明顯。你總能在一些蛛絲馬跡裡,發現TA到底是愛你,還是不愛你的痕跡。

就像徐志摩在《我等候你》裡說的那樣:“你明知道,我知道你知道。”

可那也只是“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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