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學前教育辦園體制。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學前教育辦園體制,完善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鼓勵支援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辦園,提高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能力。制定普惠性民辦幼稚園認定辦法,規範扶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
完善農村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確立鄉鎮中心園的法人資格。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農村學前教育投入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幼稚園發展和教師工資待遇問題。
完善學前教育品質保障體系。探索建立學前教育品質指導責任區制度,加強對師資配備、教育過程和管理水準等的監管。
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標準建設(2016—2020年),實施學校資源建設、學校文化建設、資訊技術應用、教師專業發展、設施設備提升等工程項目,實現義務教育更高水準均衡發展。鼓勵和引導各區對口協作,推行學校聯盟、委託管理、集團化辦學等模式,實現優質教育資源輻射推廣與合成再造。全面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保障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強化綜合實踐活動等薄弱環節。
縮小學區片範圍,落實國家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各項指標要求。建設學區管理平臺,完善學區內學校一體化管理模式,推動師資、設施設備、課程等資源共建共用,逐步實現各學區內學校數量、學生數量、優質教育資源基本相當。支持有條件的新建住宅社區建設九年一貫制學校。支援有條件的區域統籌建設以街道為區劃的學區片。
建立健全優質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完善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輪崗長效機制,引導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
實施個性化學程和學分制管理。根據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求,落實新的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完善課程內容結構,加強拓展性和研究型課程建設。實施個性化學程和學分管理,推行“選課制”“走班制”教學,逐步建立基於新的教學組織形式的教師配置標準和辦學成本核定辦法。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探索實行高中專職輔導員和全員導師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學涯和生涯輔導。
探索創新拔尖人才早期發現和培養機制。探索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方式,建立公平透明評價制度和學段間直升管道。
深化特色高中建設。以品質提升和特色發展為重點,制定實施高中特色建設、課程改革、創新實驗室建設、學校文化建設等重點項目,全面提高辦學水準。開展普職融合的綜合高中改革試點,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分互認制度。完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機制。
建立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三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共商教育協同發展重大問題,共同制定相關政策措施。
發揮海河教育園區、健康產業園、高校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中心及高校聚集區的資源優勢,積極承接首都優質教育資源增量向天津轉移。在濱海新區、武清、靜海、寧河、寶坻、薊州6個區分別規劃2平方公里的預留用地,用於承接首都教育資源轉移。積極推動國家大學創新園區建設。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技攻關專案、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設向天津傾斜。
優化各區首都功能承接平臺教育資源配置,吸引首都名校在津辦分校,允許首都轉移企事業單位人員子女享受原戶籍地就學政策。採取定向援助、對口支援和對口幫扶等多種方式,支援河北省加快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