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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故事:名馬+藝術=貴族人生標記

眾多名品還沉醉在津津樂道“我家擁躉包括某某貴族或某某明星balabala”,很少于有名人樂意來幫著加持品牌......但,卻有無數明星和權貴在排長隊,等三年五載也不後悔,苦苦輪候屬於自己的那只鉑金包。

這境界已是奢華封神傳說的終極巔峰——眾名媛明星仰望,等Hermes給面子!

君不見連LV的設計師Marc Jacobs先生在紐約街頭被拍到時,手裡也有拎著鉑金包Hermes Birkin的時候.

以鉑金包的江湖地位,足夠塑造一個巔峰奢牌的傳奇。但,它還擁有Hermes kelly。

只要拎凱莉包出門,哪怕是遠在一公里外,也能被時尚雷達掃描出來。

故事誰都知道,懷著身孕的格蕾絲.凱莉拿同名包的照片上了1956年《Life》雜誌,開啟了灰姑娘永恆幻想的新篇章——誰都想做貴族,尤其是電影明星變成王妃。不能嫁個王子,咱還不能咬牙攢錢買個Hermes Kelly?萬一有水晶鞋的效果呢?哼。

自將近兩百年前于法國創立時,Hermes做的是馬具,這註定了這個牌子必將流溢著貴族氣息。就算這個優良傳統被“神級”設計師Jean Paul Gaultier先生在T臺上完成了揮舞小馬鞭的SM秀,也沒關係。反正別人進愛馬仕店,超過90%都不是為了買衣裳。

如今,地球人都知道愛馬仕樂於提倡運動,但顯然這運動是馬術,是滑雪,是一切高貴矜持的貴族運動。

征服上流社會,有時終佔據欲望排行榜首的鉑金包和風靡天下的凱莉包。但打開所有人的衣櫃,卻還是絲巾的功勞:每一個巴黎小姑涼們最渴望的成年禮物,永遠是愛馬仕絲巾。那耀眼如電燈泡的愛馬仕橘色,因為有藝術境界來加持,不管作為絲巾主色還是領帶,永遠能讓佩戴它的人容光煥發,表情冷靜而隱藏愉悅。

人人都知道,愛馬仕向來是把絲巾印花設計展,當成藝術展來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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