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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支招:教你如何避免買到“假房”

終於熬到購房最後一步——交鑰匙啦!“九九八十一難”取得真經,好開心好激動,然而,當你打開大門準備熱淚盈眶的時候,卻猝不及防地掉入坑中——這就是“現狀交付”給你挖的坑。

處理過不少二手房交付糾紛的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謝秋律師告訴記者,奇葩的“現狀交付”非常多。而且,很遺憾地告訴你,很多時候律師都會勸你消消氣,先試著協商,而不要那麼激動地一定要走法律程式,為什麼?畢竟“成本太大、勞心勞力”,而且還可能沒辦法打贏。

為什麼會這樣?現實中的“現狀交付”又有多麼奇葩?來,搬個小板凳,坐下來好好聽聽吧。

★太奇葩!三房瞬間變一房

謝秋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曾經有這樣一個奇葩案件:某買家收房時發現入牆櫃全部被拆,原來的三房瞬間變成一房。請自動腦補買家當時的心情——我一定是買了一間“假房”!瞬間石化有沒有?

“當初決定買這套房子,就是覺得間隔好棒,可以完全不用裝修,搞搞衛生就新居入夥了,想想真有一點小激動呢,可最後來這麼一出,高逼格的入牆櫃子哪去了?神啊!”買家向律師訴苦。

但此時此刻,買家已經付清所有首付,銀行也已經放款,不僅申訴業主違規成本高,同時讓人抓狂的是,申訴極有可能會因為缺乏證據而失敗,因為在合同中,房子的戶型圖本來就是一房的,而你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來有入牆衣櫃,就算證明了原來有入牆衣櫃,也沒有證據證明入牆衣櫃一定要留給你,所以,怒吼基本是沒有用的。

★最普遍!傢俱家電被“調包”

像這種上演戶型大變身的“現狀交付”真是奇葩到讓人無言以對。相對來說,傢俱家電的“調包計”雖然沒有那麼奇葩,卻是出現概率最高的。

曾經有人買了一套300多萬元的房子,說好留四台空調和兩台熱水器,收房後卻發現空調和熱水器全部被換成二手的不知名雜牌貨,鏽跡斑駁,讓人覺得空調會掉、熱水器會爆。看到這種情形,就算土豪也會抓狂好嗎?

“你直接對我說不留給我要拆掉也行啊,和我談價錢我也不至於一毛不拔吧,現在給我來一出‘調包計’是幾個意思?”買家很無奈地說。“拆掉,我還得花錢請人把這些鬼東西拆走。買新的,‘雙十一’的特價趴我壓根兒沒留意好嗎?較真!把原裝的給我恢復原狀,趕緊的!卻被反問一句:你的合同寫清楚了嗎?人家明明按照合同給你留了四台空調兩台熱水器哦,親。氣爆了!打官司吧,但冷靜下來一算,這些家電充其量也才兩三萬元,律師費、訴訟費怎麼也要差不多的數,還得等開庭等處理,還不一定能贏。忍吧,一個‘堵’字如何了得!”

★如何避免買到“假房”

其實,這些奇葩的、讓人抓狂的糾紛完全可以避免,並且不需要多少技術含量,只需要你簽訂一個無懈可擊的合同。

目前通過仲介交易的案件,多數會採取仲介方提供的合同版本,需要提醒買家的是,這個合同版本比較簡單,出現奇葩的“現狀交付”多是因為過於相信這個範本,過於相信業主的人品,也對自己的好運氣過於樂觀所導致。

謝秋律師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目前最常見的合同版本有兩種:一種是“現狀交付”,讓你在前面打鉤,比如空調四台、熱水器兩台等。另一種稍微複雜一些,會附錄一個交樓清單,比如原業主還要返租什麼的,那可能就在一大條底線前面打鉤,然後仲介把雙方的意思整理一下,寫上“雙方約定”等。

其實,這兩個合同版本都沒有問題,問題是對於具體交付了什麼備註上要寫得足夠詳細,不能模棱兩可。能夠移動的東西,如果答應了留給你的,一定要寫上!不能移動的東西,費點勁能拆走的,也一定要寫上!

當然,不是叫你事無巨細列表格用了幾十張紙還登記不完,你也用不著去學什麼叫附著物、什麼叫定著物,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你可以環顧四周,再仔細想清楚,現在我看到的東西,什麼被帶走了我高歌一曲無所謂,什麼被帶走了我會很傷心,那麼,這個讓你很傷心的重要物件一定要寫得明明白白。

羊城晚報記者 詹青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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