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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大考”:20品牌六成不達標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作為大眾化的交通工具,因其環保、節能、操作簡單、方便等優點,受到不少消費者的青睞。目前,本市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品質情況如何?為給消費者提供參考,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開展了電動自行車比較試驗,並於昨日發佈比較試驗結果。需要提示消費者注意的是,本次比較試驗結果僅對樣品負責。

天津市消協去年進行的電動自行車調查顯示,“品質安全、充一次電跑多遠”是被調查者選購時最關注的因素,“電池續行里程、充電器、刹車、電機”是被調查者使用中出現問題最多的,還有九成的被調查者關注“電動自行車淋雨或涉水騎行時的電路安全”。此外,“售後服務、車輛速度、電路防水”等問題也在留言中被較多提及。

針對以上消費者關注的問題,經過專家論證,本次比較試驗設定了最高車速、制動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限速裝置、車把強度(把立管靜負荷)、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電動自行車電機效率共7項國家標準中的指標進行檢驗,同時設定淋水性能試驗、涉水性能試驗、耐燃試驗3項非國家標準試驗項目。

據天津市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市消協和“3·15”志願者等人員在本市6個行政區內的20個實體店隨機購買,標稱品牌為雅迪、愛瑪、賽克、飛鴿、寶島、彪牌等20個品牌,價格從每輛1300元到2399元不等。

總體檢驗結果顯示,有12輛品牌電動自行車樣品存在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情況,占20輛樣品總數的60%。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檢驗指標涉及最高車速、制動性能、限速裝置、車把強度(把立管靜負荷)、充電器等。標稱品牌為捷安特、邦德富士達、彪牌、立馬、小刀、雅迪、愛瑪、賽克的8輛電動自行車樣品符合全部檢驗試驗專案要求。

最高時速

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公里/小時

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電器系統線路,不得裝有能提高整車速度的裝置

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車速是不是越快越好?作為車輛性能的主要指標,最高車速是影響騎行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國家標準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公里/小時。據瞭解,時速高於20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制動距離會相應增長,容易出現安全隱患,也是導致交通事故的因素之一。

在此次比較試驗中,標稱品牌為“聖丹尼、飛鴿”的2輛電動自行車樣品最高車速分別達到了27.3公里/小時和26.2公里/小時,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餘18輛品牌樣品均符合該項檢驗要求。

此外,一些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會在出廠的控制器上安裝限速接外掛程式來限制車速,騎行者只要剪斷或拔插限速接外掛程式,就可以提高車速。部分企業為了迎合部分消費者,人為調高車速以促進銷售,忽視了行駛中的交通安全和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電器系統線路,不得裝有能提高整車速度的裝置;如疑似有限速裝置的電動自行車,應解除限速裝置後測試其最高車速,最高車速的測定值不能超過帶有限速裝置的測定值15%。

在此次比較試驗的限速裝置檢驗中,標稱品牌為“鳳凰”的電動自行車樣品帶有限速裝置,打開後時速為24.4公里,超出66.0%,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餘19輛品牌樣品未見限速裝置。

制動性能

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電動騎行時,其幹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4米,濕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15米

要實現安全騎行,電動自行車的制動性能非常關鍵,在遇到緊急情況下,良好的制動性能可以迅速有效地降低車速,避免意外的發生。而刹車器件品質、騎行人員的重量、刹車反應、刹車調整狀態、環境等是影響制動性能的重要因素。國家標準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電動騎行時,其幹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4米,濕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15米。

從比較試驗結果來看,在幹態制動距離檢驗中,標稱品牌為“聖丹尼、飛鴿”的2輛電動自行車樣品制動距離分別達到了4.4米和4.3米,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在濕態制動距離檢驗中,樣品全部符合該項試驗要求。

車身強度

對把橫管施加一個與把立管的軸線成45°角的2000N的力,把立管應能承受該力並不得斷裂

天津市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騎行中,車架或前叉一旦斷裂,非常容易引發事故,影響車架/前叉組合件壽命的主要有車架、前叉的材質及壁厚等因素。國家標準GB 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在專用振動試驗機上,將車架的相應部位安裝一定的負荷進行垂直上、下振動試驗,在規定的振動次數內,車架各部位不得有破損、明顯變形或鬆動。

此次比較試驗主要檢驗了車架/前叉組合件耐疲勞的強度,從試驗結果來看,20輛品牌樣品全部符合該項檢驗要求。

另一項檢測項目是車把強度(把立管靜負荷),主要是考核把立管的強度,其作用是支撐人體上肢力量、控制方向。正常騎行時,車把的把立管強度不夠而導致變形或斷裂,將直接使車輛失控給騎行者造成傷害。國家標準規定,用夾具將車把夾緊在最少插入深度處,對把橫管施加一個與把立管的軸線成45°角的2000N的力,把立管應能承受該力並不得斷裂。

在車把強度(把立管靜負荷)檢驗中,標稱品牌為“捷馬、都市風、跑狼、新日、飛鴿、寶島、ARM、速派奇、超微、聖丹尼、綠源、鳳凰”的12輛電動自行車樣品沒有達到標準要求,實測值在1013N至1590N之間;其餘8輛品牌樣品符合該項檢驗要求。

充電器及電機效率

標誌和說明應包括額定輸入電壓、額定輸出電壓、額定輸出電流、額定輸入功率或電流等

為檢測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此次比較試驗依據GB4706.1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要求電池充電器的特殊要求》,選取了“標誌和說明”與“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兩個項目作為測試項目。

據介紹,標誌和說明專案存在的問題主要有電參數內容的缺失,包括額定輸入電壓、額定輸出電壓、額定輸出電流、額定輸入功率或電流;指導正確使用內容的缺失,包括充電前閱讀說明書,用於戶內或謹防雨淋,在接通或斷開電池充電器與電池連接前先斷開電源等等。

從檢驗結果來看,標稱品牌為“聖丹尼、飛鴿”的2輛電動自行車樣品“標誌和說明”專案,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餘18輛品牌樣品符合該項檢驗要求。

此外,針對消費者投訴較多的電動自行車燃燒等問題,本次比較試驗對電動自行車涉及的電器部件運用科學的檢驗技術和方法進行了測試。在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檢驗中,20輛品牌樣品全部符合該項檢驗要求。

本次比較試驗還檢測了電動自行車的電機效率,不同的電機效率會造成整車續航里程不同。電機效率越高,表示在輸入同等的電能時轉化的動能越多,電動機性能也就越好。

在電動自行車電機效率檢驗中,標稱品牌為“鳳凰”的電動自行車樣品說明書及實體樣品上均未明示電機額定功率及轉矩等參數,未對該產品此項進行檢驗;其餘19輛品牌樣品符合該項檢驗要求。

淋水涉水耐燃性能

類比電動自行車在遇到下雨、涉水等特殊環境下的使用情況

騎電動自行車出行,難免會遇到下雨、涉水等環境,為了模擬這些特殊條件下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情況,此次比較試驗還專門設置了淋水性能、涉水性能試驗和耐燃試驗3個非標準項目。

淋水性能試驗考量的是電動自行車在雨天行駛時的絕緣性能及整車性能。試驗採用噴頭灑水裝置,向試驗車全方位噴淋灑水,持續時間為5 分鐘。20輛品牌樣品全部通過了“考驗”,沒有喪失正常行駛功能,各電器部件功能正常。

為了考察電動車的涉水性能,試驗中,檢測人員將電動自行車以15公里/小時的速度在水深100毫米的水池中行駛5分鐘,20輛品牌樣品也全部符合該項試驗要求。

目前,電動自行車整車標準對電池盒及電池型腔內填充物尚無標準,但電池型腔內填充物眾多,包括紙夾、泡沫塑料、膠皮墊等,多數為不阻燃材料,當電池出現短路情況,極易引燃填充物,造成火災事故。在耐燃試驗中,檢驗結果表明20輛品牌樣品全部符合該項試驗要求。

購車小貼士

對於消費者來說,如何才能買到一輛實用、安全的電動自行車?天津市消協為消費者提出了幾點建議:

■ 購車前,消費者可先查詢電動自行車相關資料或通過網路瞭解電動車行業內相關報導,做到心中有數

■ 挑選時,要瞭解所購電動自行車的詳細資訊,通過對比,選購適合自身騎行的產品

■ 購買時,要檢查外觀是否完好,對燈光、喇叭、制動等部件進行檢查,同時,詳細瞭解所選電動自行車的協助工具,學習掌握一定的電動自行車自檢知識

■ 購買後,向銷售方索要票據,並核對票據標注資訊是否與產品相一致,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是否齊全

■ 要注重售後服務環節,票據上要注明銷售方承諾保修項目、期限等,並保存好相關憑證,確保出現問題能得到及時解決

■ 要注重車輛保養,消費者在使用中,應按說明書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及時保養和維修

此外,中國自行車協會培訓中心部長胡昊軍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到正規的品牌門店,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車型。此外,考慮到安全等因素,儘量不要自行改變電動車出廠狀態的速度,或者選擇重量過大的電動車,以免影響騎行的安全性。

(文/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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