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倫是個20來歲的姑娘,學習優異長相不錯,按說應該是個非常自信驕傲的人,但是卻在骨子裡有種自卑不安全感,做什麼事情都不太自信,因為這沒少錯失機會。說起小倫這樣的性格,還是要從父母說起。小倫小時候也是個調皮搗蛋的孩子,因為這沒少挨父母的吵,但是不管用了,父母索性出狠招了,每次小倫犯錯或者哭鬧時,父母就嚇唬他:再哭就不要你了,就把你給賣了、扔了。有時候甚至會過分的藏起來,或者把女兒往門外一扔把門給關上,等過一段時間再把女兒給找回來。小倫經常遭受父母這樣的懲罰,慢慢的自己也不愛搗蛋了,安靜了,甚至話少了,就怕父母把自己給扔了。因為父母這樣他的懲罰方式,長期以往,讓小倫心裡很沒安全感,以至於現在做什麼事情都唯唯諾諾的,不敢放手放心去做。
心理專家有話說
很多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會不自覺的說出這樣的話:我不要你了,你去找你親媽去吧等等,很多心理專家認為這對孩子來說有非常大的傷害,破壞了他心中的安全感。在孩子心中,是把自己的養育之人當成天神一樣來看待,最值得信賴的人,有強烈的依戀感,如果這個人破壞了這份安全感,那對孩子來說就是災難,因為最愛他的人不在了,長期這樣懲罰孩子,孩子會缺乏安全感,在日後做事時會自卑退縮,在與人交流溝通中也會存在問題。
懲罰孩子有效措施
懲罰孩子的措施有很多,比如讓孩子自己去承擔自己犯錯後的後果,明白了後果可能日後就不會做了,或者沒收孩子最心愛的玩具以示懲罰,或者讓孩子去做家務來勞動來懲罰,實在不行可以和孩子實行獎賞制度,來約束孩子的行為。這些懲罰有效且不傷害孩子,何必再用那麼可怕的假拋棄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