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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送面積:究竟是一個餡餅還是要踏入的陷阱?

蹭蹭蹭往上漲的,除了小編的體重,還有房價!

2016年10月份,杭州各區市縣住宅成交均價已經出爐,其中,上城區住宅成交均價最高,為29488元每平方,其次是西湖區和濱江區,每平方分別是27337元和24373元。

收藏買房送面積:餡餅還是陷阱?

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城市,在單價一定前提下,無論是剛需購房者還是改善或者投資購房者,買房時都希望能享受到最大的優惠,尤其對於剛需購房者而言,以購買較小的面積贏得更多的使用面積是剛需族最強烈的期望。“送陽臺”、“送設備平臺”、“送飄窗”、“送地下室”……此類買房送面積的手段曾經一度是開發商最有效的行銷賣點,而這種套路也很能戳中剛需族的心。

收藏買房送面積:餡餅還是陷阱?

剛需猛於虎,房價又居高不下,在“贈送面積”這件事上,杭州的開發商顯然深諳此道,2015年新湖·菲林90方成功申報世界記錄!榮膺“世界上容納最多人的90平方米公寓”。作為一枚剛需,這些心機滿滿的戶型在小編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收藏買房送面積:餡餅還是陷阱?

何謂“贈送面積”?是指利用設計規範,設計一些既可以讓業主利用,又不計入銷售面積或只計50%的空間。贈送空間有陽臺、飄窗、入戶花園、地下室、閣樓……

從某些角度來看,偷面積對於開發商和購房者來說是互惠互利的,但物極必反,偷出問題的並非乏善可陳。

對於購房者來說,用剛需的錢住上了改善型的房子,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依然是這一行為可以套用的利潤邏輯。那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靠譜嗎?贈送面積的背後又隱藏了哪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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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一:有些面積原本就是你的

首先要告訴你一個真相,有些贈送面積不是開發商贈送給你的,而是國家已經規定好了的。在現行的建築設計規範中規定:

(1)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露臺是完全贈送的;

(2)地下室淨高滿2.1米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

(3)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淨高高于2.1米要算面積,低於2.1米不算面積;

(4)閣樓淨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因此,開發商利用這些設計“贈”給買房者,可以增加項目銷售的賣點,但實際上這些面積原本就是你的。

真相二:“小”面積,“大”隱患

隱患1:由於贈送面積這部分是沒有產權的,也就不會寫入房產證。遇上房屋拆遷,這部分面積並不能算進拆遷補償裡面。同時,此類房屋要轉手的話,贈送的面積也只能再贈送出去,因為合同裡面沒這部分面積。

隱患2:類似於頂層露臺、地下室等空間,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該部分空間應當屬於該樓的全體業主共有,而非屬於開發商所有,只要其他業主提出異議,受“贈”的業主是無法獨享其利的。

隱患3:有些贈送面積在戶型設計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影響房屋整體的採光、通風、安全性等等。

除此之外,政府對“偷面積”也管得嚴起來了,贈送面積超大的戶型會逐漸成為歷史:

2014年7月1日 住建部的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正式實施

89平方米實得面積120平方米、89平方米四房兩衛……曾幾何時,一些贈送面積超大的戶型在樓市中不斷湧現,並一度成為產品賣點。這些戶型之所以擁有超大的贈送面積,說白了就是開發商鑽政策的空子進行“偷面積”。而隨著住建部的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7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現象即將成為歷史。

在新版《規範》中,開發商常用的飄窗、雙層挑高露臺、地下室等贈送空間,將不再以全贈送的形式出現:

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週邊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準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淨高在2.1米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2.1米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新版《規範》更細化、更具體,也更嚴格。不過,在售和已審批的項目不受影響。

2016年3月8日 杭州市規劃局下發《杭州市建築工程容積率計算規則》

而作為剛需一族的購房者,手頭上的資金並不充裕,要想在杭州置業,90方左右的三房戶型是最合適不過了。這時也許會有網友質疑,90方做三房到底擠不擠。當然,要是在90方建築面積的基礎上有額外的贈送面價,得房率能接近100%甚至更高,那這樣的高性價比戶型,必然是為廣大剛需族量身定做的理想戶型。

自2006年市場上出現“70/90政策”之後,一批以90平方米為主的樓盤先後上市,隨後開發商對於90平方米左右的戶型進行了大改造,一大批擁有諸多可變空間,號稱“魔方”戶型的樓盤開始出現。

不過隨著早一批的“偷面積”專案相繼交付,目前杭州市場上已有多個項目所謂的“贈送面積”被拆。最為典型的為位於濱江區的湖漫雅築專案,據媒體報導,原本應該在9月份交房的房子,由於開發商澆築改造的部分面積並沒有在有關部門進行備案或審批,被人舉報為“違章建築”,最終由城管執法部門進行了拆除,而這部分面積就是當初開發商承諾的贈送空間。

此外,下沙、城東等區域都曾有多個專案因私自澆築陽臺等被相關部門進行了拆除,因贈送面積等引發的糾紛也比比皆是。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聰明的開發商不會停下“合理利用規則”的腳步,好戶型不會絕跡。

最後小編提醒大家,贈送面積雖好,但購房者要根據自己的需求和經濟實力,從居住的舒適度和安全性等多方因素考慮,衡量房屋贈送面積帶來的好處和“不便之處”,不能因小失大!

看房買房,築家易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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