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獨生子女政策時代,這根本不是個問題。在一百多年以前,這也不是個問題,因為你根本沒有機會去問這個問題。控制生育數量理念的推廣,和比較有效的現代避孕工具和藥物的普遍應用只不過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在這之前,多數婦女不避孕,也沒有有效的避孕方法,她們從月經初潮以後就開始就不停地生孩子,一直生到絕經。懷孕時不會來月經,哺乳時不會來月經,好不容易來月經了(甚至月經還沒有來),馬上又懷孕了,循環往復直到絕經。所以在那個年代,女人來月經是個稀罕事,從人類進化的歷史角度來看,現在的女人每個月來月經其實是不正常的。
好吧,我承認是我首先提出來女人每個月來月經是不正常的,我也知道說女人不正常是政治上不正確的,但是我說的是實話。
普遍二胎政策開放以後,隔多久生第二個孩子比較好就成了媽媽們和產科醫生們不得不面臨的現實問題。一個大的原則是,兩次懷孕的間隔時間既不能太短,也不能太長,不然的話,母親和孩子的併發症都會增加。但是一旦具體到細節問題,無論是在網路上的討論,還是你去問產科醫生,回答是五花八門,在具體的原因方面,多數人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要想正確回答這個問題還真的沒那麼簡單,首先要明確概念,不然的話,得出的結論可能會完全不一樣。計算生兩個孩子的時間間隔有兩種開始的方法,也有兩種不同的結束方法,第一胎可以從懷孕開始計算,也可以從分娩開始計算,第二胎可以從懷孕開始計算,也可以從分娩開始計算,所以會有各種開始和結束的計算組合,不同的定義得出的結論也可能會不一致。下面就和大家談談常用的幾種定義方法,可別搞混了。
兩次妊娠間隔時間(Interpregnancy interval,IPI)
也被稱為分娩到懷孕時間間隔(birth to pregnancy,BTP), 指的是一次活產分娩到下一次懷孕的時間間隔。
分娩時間間隔(Interdelivery interval,IDI)
也被稱為分娩到分娩時間間隔(birth to birth interval, BTB),指的是連續兩次活產分娩的時間間隔,這一時間間隔存在一個問題,就是沒有將流產和死胎計算在內,因此平均時間可能會比較長。
妊娠結局時間間隔(Inter-outcome interval,IOI)
指的是一次妊娠結局和另外一次妊娠結局之間的時間間隔,這一定義把人工流產,自然流產和死胎都計算在內,這對於流產死胎等不良結局的風險評估意義更大。
IPI過短
對於IPI過短的定義,大家沒有一致共識,3, 6, 9, 12, 18個月都被用來定義短IPI,其中IPI 小於6個月被採用的更加多一些。研究發現,IPI 小於6個月和不良妊娠結局有密切關係,當然也有些研究發現IPI小於3個月或小於18個月和妊娠不良結局相關。
IPI過長
大家通常將之定義為IPI 大於60個月。
為什麼IPI過短和過長會導致妊娠結局不良?
可能的原因有很多,但是由於這些猜測無法得到很好的證據支援,所以只能稱之為假說。IPI過短和妊娠不良結局相關的假說包括營養缺乏,特別是葉酸缺乏;也包括感染,特別是生殖道感染;還有宮頸機能不全假說。
至於IPI過長導致妊娠不良結局的原因,最主要的假說是“生理回歸”。第一次懷孕和分娩會引起生殖系統的適應性改變,例如子宮的血流增加,當IPI過長時,上次懷孕分娩帶來的暫時性的生理性改變(例如子宮血流增加)會消失。
與IPI相關的產科併發症
大量的臨床研究顯示,IPI過短和過長都與妊娠併發症相關。其中IPI過短與母親貧血,胎膜早破,早產,胎盤早剝,低出生體重,以及自閉症相關。IPI和子癇前期相關,如果IPI超過10年,下次妊娠患子癇前期的風險和初產婦差不多。但是,如果第一胎是子癇前期的話,隨著IPI的延長,子癇前期的風險會逐漸下降,因此推薦IPI至少一年。
IPI過長會增加難產的風險。
IPI過短和過長都會增加出生缺陷的風險。
雖然證據的級別不夠高,但是從現有的研究結果來看,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死亡可能和IPI過短相關
與IOI相關的產科併發症
與IPI(兩次活產分娩的時間間隔)不同,IOI指的是任何一次妊娠結局和下一次妊娠之間的關係。
自然流產:根據一項大樣本單中心的研究,WHO推薦在人工流產或自然流產以後至少等待6個月再嘗試下一次懷孕,這是根據患者的回憶進行報告的研究,有可能存在記憶的偏差,也沒有區分人工流產和自然流產。但是在沒有更多的更加可靠的研究確認之前,還是遵守WHO的建議為妥。
死胎:死胎以後比較短的IOI可能會增加新生兒死亡的風險。
母親抑鬱或焦慮:在人工流產或自然流產後IOI 小於7個月會增加母親的抑鬱和焦慮。
與IDI相關的併發症
IPI和IOI衡量的是一次妊娠的結束和下一次妊娠開始之間的時間間隔, IDI指的是兩次活產分娩之間的時間間隔,IDI被更多的用於剖宮產後陰☆禁☆道試產(TOLAC)。
如果IDI 小於18個月,在進行TOLAC時子宮下段破裂的風險增加3倍,這會增加圍產兒死亡和母親嚴重併發症的風險,如果 IDI大於18-24個月,TOLAC 並不會增加母親併發症的風險。
請注意,IDI18個月並不是說剖宮產以後孩子18個月大以後再懷孕才可以陰☆禁☆道分娩,而是說兩個孩子出生的時間間隔是18個月以上,這包含了第二個孩子40周(大約9個多月)的孕期。也就是說,如果你第一胎是剖宮產的話,孩子出生9個月以上再次懷孕的話,就可以考慮TOLAC而不必擔心子宮破裂的風險增加了。
當然,這麼說不是鼓勵大家剖宮產後9個月以後就可以計畫懷孕,除了TOLAC子宮破裂的風險以外,我們還有考慮到前面所提到的其他的母兒風險,所以第一胎剖宮產以後,下次再懷孕的間隔還是略長一些比較好,不要那麼著急再次懷孕。
兩次妊娠之間的理想時間間隔是多久?
在一次活產以後,WHO推薦IPI 大於2年,小於5年。主要依據是文獻提示,在一次活產以後,IPI 小於18 個月會增加母親和圍產兒不良結局的風險,在IPI 18-24月之間,母親和圍產兒的風險最低。WHO 推薦2年是為了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母乳餵養2年的推薦相呼應,對於大眾來講,2年比18個月更容易記得住,也更容易傳播。
如果女性的年齡超過35歲,IPI 12個月就夠了,因為超過35歲以後生育能力下降,不孕症發生率上升,高齡還會導致妊娠併發症和出生缺陷發生率的上升。
人工流產,自然流產和死胎以後等待多久再懷孕也是一個難題,這些女性多數希望能夠早點再懷孕,但是證據顯示自然流產和死胎以後再次發生類似不良結局的風險還是不小。對於這些女性來講,很難確認合適的IOI,因為臨床研究結果相互矛盾,比較難以達成共識,WHO推薦至少等待6個月。
如果上一胎是子癇前期或是早產的話,建議等待12個月再懷孕。
以上都是從醫學的角度來考慮的,其實從其他角度來講,間隔2-5年再次懷孕也是有道理的。首先是要讓母親的身體有一個恢復的過程,然後是給母乳餵養留出足夠的時間,第三是要讓第一個孩子可以放得下,可以獨立的跑來跑去,還有就是讓兩個孩子的年齡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差距不要太大,對於孩子們的共同成長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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