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的《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範條件》(2017年)(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一經披露遂在行業內引起軒然大波。條款規定將大幅抬高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產能門檻,抬高幅度相較於過去將近40倍,如果規定成行,那麼很大一部分企業難以達標,被拒於門檻外。
意見稿如何規定?
根據徵求意見稿第八條,“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1千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於80000套或40億瓦時。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系統企業,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而此前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的年產能門檻設定在2億瓦時。
相較于原來,門檻一下提高將近40倍,意味著100多億元的產值。
這種巨變,能夠達標的企業一下屈指可數。
未來會對行業產生不良影響嗎?
按照專業的分析,2016年產能達到80億瓦時的動力企業,只有比亞迪和寧德時代。
在東吳證券的一份研究報告裡,比亞迪2015年已經建成100億瓦時的動力電池(年)產能,預計2016年將具備160億瓦時的(年)產能,2019年規劃動力電池(年)產能達340億瓦時;
國軒高科董事、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方建華表示:“今年我們的年產能約60億瓦時,明年能達到80億瓦時。我們年產能在國內排名第三名。”
對於這樣的改變,一方面能夠規範市場,淘汰過去不良企業;第二短期內競爭加劇,行業重新洗牌後會產生更加優秀企業,未來更高的門檻可以有助形成優勝劣汰、良幣驅逐劣幣的局面,能夠扭轉動力電池整體產能嚴重過剩、企業平均出貨量不大的局面。這樣看來對市場利好。
改變時機已到,政策只是起推動
事實上,動力電池行業整體已經進入市場自動洗牌程式。今年前10個月,中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配套總量為142億瓦時,但前四批(進入)電池目錄的(動力電池)企業總產能370億瓦時,產能前十位的企業總產能為175億瓦時。這樣會形成優質稀缺和低端過剩的局面,龍頭企業產能過剩,中小企業產能利用率不足。
所以,未來動力電池供應鏈結構要走向高端化。市場本身已經朝著產業結構升級的方向發展了,而政策起到輔助作用,推動這種變化更快發生,加速變革。這也有利於加快中國動力電池實現規模效應的進展,在降低成本、提高電池技術上能夠產生大的作用。
牛仔有話說:
雖說當行業發展的品質跟不上速度時,進行壯士斷腕般的產業變革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對於一大批企業來說卻是將要面臨血淋淋的現實,迎接他們只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命運,那就是升級或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