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年限到期 你的房子該何去何從
房屋產權年限,指的是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其中,商業用地的產權年限為40年,純居住用地的產權年限為70年,綜合用地包括學校、商業、居住的產權年限為50年。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是否就不能再繼續居住,或者要交費才能居住?業內人士稱,目前樂山並沒有哪一個樓盤的年限是到期了的,所以流傳的房屋到期後不能居住或者要交費等情況都是毫無事實根據的。 根據《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另外,業內人士還介紹到,土地到期後將自動轉為劃撥土地。如果土地到期後,需要交易買賣的,才要交納土地出讓金。至於這個土地出讓金該如何收費,則要按照政府規劃的定價來收費。 儘管《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和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房屋產權還是可以保值增值的。 除此之外,很多購房者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和“房屋產權”的概念也都是模擬兩可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同時,購房者在買房時還需注意,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的70年,所以,取得的商品房產權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房屋的開發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到開發,再到銷售的週期一般為1-3年,這就導致房屋產權的“實際壽命”隨著開發商開發時間的長短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