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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和年中租房利弊怎樣都要小心租房陷阱

對於在外拼搏奮鬥的年輕人,每每到年後都有一件煩心事,是現在換房子還是等等再換,但無論是年後和年中租房利弊怎樣,租房時都要小心應對,種種問題要解決同時還得避免掉進租房陷阱裡。

面對房屋租賃中的不少陷阱,租房一般要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有些人在租房時只是口頭協商,並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後,因沒有合同約束從而只能吃啞巴虧。因此,你在租房時,務必要和房東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中要對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房屋用途、違約責任等作出明確的約定,以便日後解決糾紛時有據可依。房東在交房時應告訴你該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電器等附屬設施如何使用,煤氣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時要注意的問題等。作為房客,你也應主動向房東瞭解這些情況。

第二、看清合同條款莫讓押金有去無回

不管你是租哪裡的房子,押金基本上都是要交的,這是合同規定。關鍵問題是押金到時能不能收得回來。如果你碰上黑仲介或者代理公司,他們總是會挑問題找毛病來扣除押金,想全額拿回押金非常困難,藉口就是你弄壞這個損壞了那個,還有水費、電費,他們會說沒有證據表明你交過了,電費還好,水費就比較複雜了。所以,你必須在租房前看清水錶的度數,保留每次交費的收據,能爭取多少是多少!

第三、要求房東拿出房產證,並查看房產證上產權人的名字和房東的身份證是否一致,以此確定房東是否有權出租該房屋。如果房產證上還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屬於共有房屋,則要有全部共有人的書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者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2)、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須經有關部門批准而未經批准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四、房屋租賃合同應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能對抗第三人。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登記可以確保房屋在租賃期間即使賣給他人,承租人仍可繼續承租。避免房屋因權屬發生變化而侵害你的權益。

租房過程中不免會遇到各種問題,不必糾結於年後和年中租房的利弊,關鍵是在租房過程中不要掉進租房陷阱裡才是王道。

看房買房,築家易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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