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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須謹慎!有了這五證你的房子才安全

只要付了錢房子就是你的?當然不是!那麼,一套正常的住宅應該有哪些“身份證”呢?這些證書沒有的話會面臨哪些風險?除了五證,還應該注意什麼呢?

從拿地建房到銷售商品房 開發商必須有“五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其中,第二個和第三個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准發放,工程施工證由市建委核發,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如果“五證”不全 會有什麼風險?

1、房產證要很長時間才辦下來或者根本辦不下來。

開發商如果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沒有在土地上建房子的資格,就算建了房子也是違規;而且開發商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格。

購房者買了這樣的房子也沒法到房管局備案,拿不到房產證。所以,從法律角度上講,即使你付了房錢,房子也依然不是你的!

2、房屋的品質沒有保障。

“樓渣渣”、“樓脆脆”、“樓歪歪”的事件這幾年也沒少發生。“五證”不全,就說明開發商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蓋房子,這樣的房子品質能有保障嗎?業主住進去能安心嗎?

3、開發商騙取定金。

沒有“五證”,不法開發商就與騙子沒有任何區別。他們在土地還沒批下來的時候,就開始建售樓處、建沙盤、打廣告,用各種手段吸引購房者,等購房者交完定金後,他們便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跑路。

4、難以借到房屋貸款。

一些銀行在發放商業貸款時,對開發商的資質也是有要求的。有些黑心開發商故意隱瞞貸款限制條款,收了購房者的錢後,就不再管貸款是否能到位。

5、混淆商用房和住宅用房。

“五證”決定了房子的性質!住宅和商用的產權年限是不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如果開發商把在商業用地上建的房子當做住宅賣給你,就等於你購買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縮短了30年!

除了“五證” “兩書”也很重要

買房時除了檢查開發商是否具有“五證”之外,還要在房屋交付時,向開發商索要“兩書”:《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這“兩書”是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的對商品住宅承擔品質責任的法律檔和保證檔,也是非常重要的。

還有一個“表”也要重視

這個“表”就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建設工程品質管制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如果開發商不能出具此表,你可以拒絕收房,而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看房買房,築家易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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