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雖然這不是房屋買賣合同,但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還是會按協議書進行。那麼,簽認購協議書要注意什麼?稍有不慎,可能就會掉進開發商的陷阱,所以一定要注意這些。
簽認購協議書要注意什麼?
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商品房銷售條件。簽訂《房屋認購書》之前,要確定開發商已經拿到預售許可證。因為沒有預售許可證資質的專案,就算和開發商簽訂了認購協議書,也不會受法律保護。有的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預售許可證的事實,就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退還購房者交付的定金、利息。
2、規避受牽制條款。簽認購協議書要注意什麼?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書時,一定要注意認購書裡是否有受牽制條款,例如:購房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此條款沒有區分不同情況下的過錯方,直接認定為購房者的錯誤並且不退還定金,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最好用市建委制定的認購協議書示範文本,或者和開發商在協議裡明確雙方在什麼情況下購房者有權要求終止協議。
3、明確約定定金。一部分認購書中有這樣的約定,“在簽署本認購書後若干時間內簽署正式預(出)售合同,逾期則視為購房者違約,開發商有權沒收定金。”但由於認購書缺少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起重要作用的決定性因素的約定,從而很可能最終簽不成正式合同而造成糾紛。而且,由於有認購書的約定,定金很有可能不能返還。因此,在簽訂認購書時,雙方在協定中應明確什麼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終止協議,索回定金。
4、不使用模糊概念。簽認購協議書要注意什麼?在簽訂認購協議書時,一般都已經和置業顧問談好價格、戶型等資訊了,如果認購書上對價格條款方面的規定使用的是”均價“、”優惠價“、”折扣價“等模糊字眼,一定要讓開發商將協定內容更改為具體單價、明確數額。
5、認真審查格式條款。認真審查認購協議書的格式條款,並提出具體的補充條件,尤其是關於定金的約定要特別注意。另外,最重要的是別把《認購協議書》和《房屋買賣合同》等同,這兩者的法律意義是不一樣的。
6、注意認購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簽認購協議書要注意什麼?原則上來說,認購協議書要保持對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但大部分情況下,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認購協議書,都是由開發商單方面提供的,對購房者來說限制較多。例如,協議中“價格或者房號保留10天“,這句話應該是指開發商的單方保留,但有的開發商就會偷換概念,將這句的意思改為保留購房者10天內交錢購房的權利。
7、應按時與開發商協商合同。認購書中一般約定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購房人應按時前往,否則會造成對自己不利的後果。認購人未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相關條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解除本認購書的,認購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協力廠商。所以,購房人一定要注意該時間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