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時間還夠,趁過去還不夠久,讓我再轉身抱你。
這是我認識數位尾巴三年來的第一篇處☆禁☆女作,記得三年前第一次進到數字尾巴,心中感歎竟然會存在如此帶有溫度的數碼分享社區。那個時候也看到過類似 EDC 的文章,但是當時大一還剛入校的我可以說是一無所有,看見別人碼的整整齊齊的數碼產品和個人物件,心裡暗暗想到等哪天我也要拍個一樣的照片。
秒針和分針輾轉,時間過得很快,前兩天和女朋友聊到雙十一要買什麼,突然想起來還有一篇拖稿的三年的 EDC。
我和她說:
“我要寫個 EDC。”
“嗯?你要寫陳冠希啊?”
“...Every Day Carry。”
“噢~那不就是 我、背包、相機。”
“哎喲喂,真自戀。”
...
從以前的巴不得的什麼都帶上,到今天的選擇日常必要的,我覺得我還是成長了。三年的篩選和沉澱,證實了“身、手、鑰、錢”才是 EDC 的不滅真諦,其他的物件則是為了針對不同需求進行搭配的增補件。
身份證每日必備,加上學生卡和交通卡,三卡基本滿足日常通勤需求。我發現男孩子對這種 BV 風的編織款皮具似乎都不太有抵抗力,所以在阿慕那裡買了了這樣一個小卡包,沖著這編織面去的,顯然我的購買驅動力是外觀。
6s 是前不久才換的,總有人問我為什麼不直接上 7,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嘛。我對蘋果倒是沒有什麼特別的情懷,但是考慮到我還有 Apple Watch 和 Mac,iPhone 顯然還是最佳選擇。手機殼和資料線都是一個比較奇怪的存在,用著用著就越來越多,那個紅色的原裝殼屬於一時腦熱的衝動消費,以至於第一次認識我的人都覺得我悶騷。
一共兩把鑰匙一個鎖門的,一個鎖櫃子的,三年來這鑰匙都不知道重新配過多少次了.....金屬銘牌是買遊戲手柄送的,當時剛好是紅白機發售 30 周年。隨身 Wi-Fi 每次去實驗室都造(蹭)福(網)了同學,實驗室那麼好的寬頻資源不拿來利用實在可惜。還有那個木質底座,剛從室友那裡薅過來的,他為了湊單買了好幾個,離雙十一越近人果然越衝動。
錢包有三個,看穿衣搭配選擇帶哪個出去,在學校主要還是用那個小卡包。 這個短款的錢包也是阿慕的,搭配著卡包使用比拿個大手包要方便太多了。那個大編織手包已經放起來不怎麼用了,年輕人剁手還是要慎重。
回頭來看以前活的太將就,顯得現在有點太講究,好在都是自己賺錢換來的,被人說裝逼的時候聽著總像讚美。
除開“身、手、鑰、錢”這EDC的核心四件,充電寶應該是我個人EDC的組成中當仁不讓的 “THE 5th”。
要小,要輕,要便攜現在已經成為我選擇隨身物件的關鍵條件了,能滿足 iPhone 一到兩次的應急充電,在日常生活中對我來說已經夠了。
這兩個手串都是屬於情感價值遠大於物品本身價值的,上面那個我一直搞不清楚到底是叫 小核桃 還是叫 金剛菩提 ,因為不是專門玩這個的所以也沒有買毛刷,包漿看起來實在慘不忍睹。下面那個是女朋友送的,我和她一人一串。
Lamy 的鋼筆,三年前在香港買的,那時侯在 IUNI 實習的工資剛發下來,然後就去香港揮霍了。Lamy 的鋼筆也是在數字尾巴中的草,那個時候可以說是“尾巴 er”必備了,現在看曬 Lamy 的好像越來越少了。另外一隻筆是作備用的,畢竟墨水沒法隨身帶著。
手錶是 Apple Watch 一代,最便宜的運動款,送自己 20 歲的生日禮物,也是自己工資買的。當時也是在兼職,看見很多客人手上都帶著,越看越心動,沒忍住就下單了。後來想想這個選擇也挺對,這個相比起只有時裝屬性的石英表,確實要更實用一些。
Beats solo3 是我最近隨身帶著次數最多耳機了,加入的 W1 晶片後,對於蘋果的設備較多的人來說確實是一款不錯的耳機,這幅耳機是我在一個眾測平臺寫文章換來的戰利品,這應該也是我願意帶著的一個潛在原因之一吧。
EDC 分享看似在曬自己物件,但是其實每一套 EDC 都是這個人當下生活狀態的一個縮影,通過產品去傳遞自己對生活的態度,這大概是數字尾巴為什麼能做到“有溫度”的原因。我目前的生活就是這樣了,快要畢業,走在了青春的尾巴上,趁著還有時間能在數字尾巴上再留一點痕跡,對了,We Love Dig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