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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偷到”雷射雷達技術了嗎?資料顯示Waymo的自動駕駛技術比Uber強5000多倍

最近禍不單行的 Uber 又被加州監管部門紮心了,因為最新資料顯示,Uber 的自動駕駛測試成績在 6 家主要廠商中墊底。

測試結果顯示,打車服務巨頭的自動駕駛測試車每英里都要“脫離”一次(即自動駕駛系統停止工作,駕駛員介入),據悉,Uber 的測試車在加州一共累積了 20354 英里的測試里程(駕駛員同志們真辛苦)。

與 Uber 的“渣”戰力相比,Waymo 要強得多,它們的測試車平均 5128 英里才會“脫離”一次。這就意味著 Waymo 的自動駕駛技術比 Uber 強 5000 多倍。過去 12 個月裡,Waymo 的測試車更是累積了超過 50 萬英里的測試歷程。

據雷鋒網瞭解,兩家公司力量對比的不均衡也讓我們重新審視它們之間的訴訟。Waymo 遞交的訴狀稱 Uber 收購的自動駕駛卡車公司 Otto 盜取了自家的雷射雷達技術,而 Otto 公司創始人就是 Waymo 前工程師萊萬多夫斯基。

Richard Windsor 是愛迪生投資研究公司分析師,看過這些資料後,他表示:“看來 Waymo 口中 Uber 從它們那裡‘盜取’的雷射雷達技術並沒有幫上忙啊,兩家公司在自動駕駛技術上的差距實在是過於巨大了。”

排在 Waymo 和 Uber 之間的是日產,它們的測試車輛每 146 英里會“脫離”一次,不過其總測試里程只有 4099 英里。除此之外,寶馬、特斯拉和賓士都將 Uber 遠遠甩在身後,但這三家公司過去一年的平均“脫離”里程都沒能沖上 1000 英里。

Windsor 表示:“其實判定自動駕駛解決方案好壞的標準就是其‘脫離’頻率,加州政府要求廠商上交這一資料,但廠商們各有各的打算,它們在資料統計上玩起了‘花樣’。此外,各家公司的測試環境不同,也就意味著這些資料僅供參考。”

“不過,Uber 與 Waymo 的對比過於顯眼,從中我們也能看出不同公司技術的巨大差距。”Windsor 補充道。

Uber 一直堅信掌握自動駕駛技術對公司的未來至關重要。“如果我們不能爭到第一,其他公司推出的打車服務網路可能就會憑藉低價或高品質服務將 Uber 壓垮。”Uber CEO 卡蘭尼克去年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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