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中期,華為宣佈在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將三星起訴到法院,索賠8000 萬元,認為自家智慧財產權遭到三星侵權,包括涉及通信技術的高價值專利和三星手機使用的軟體,要求三星就其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4 月 6 日,泉州中院正式宣判,三星中國構成對華為專利的侵權成立,需賠償 8000 萬元。
據瞭解,華為幾乎將三星所有中國公司提起訴訟,包括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福建省某電訊公司及泉州某電器公司。起訴理由是,惠州三星生產的 Galaxy S7、Galaxy S7 Edge 和 Galaxy J5 等產品,侵犯了自家於 2011 年 6 月 5 日被授予發明的 201010104157.0 號專利,且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大量製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相關產品。
201010104157.0 號專利很多人不瞭解是什麼,不過法院檔顯示,涉案專利是智慧移動終端使用者圖形操作介面的框架性核心專利,通過該專利的應用,解決了如何使用戶簡便地在多個分頻範圍內移動,擺放特定 APP 圖示的問題。此外,該專利的應用,大大提高了系統介面操作的成功率和準確性。
三星方面並非沒有動作,不認同存在侵權,認為華為公司的訴訟請求不明確,且不成立,不僅將不同種類的產品放於同一個訴訟,而且要求賠償 8000 萬元沒有任何依據。為此,華為特別將數米高的證據材料交給法院,其中提到 2016 年第三季度,三星涉案產品合計銷售了 39237504 台,銷售金額超過 151 億美元。最終經過法院詳細庭審,才有了今天的裁決結果。
說實話,專利本身很複雜,勝敗乃兵家常事。因為今天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剛對華為手機做出了當地一份新裁決,認為華為 4G 手機侵犯了 UPIO(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專利,華為可能要面臨禁售的可能。其實華為類似的專利是從愛立信手中獲得,但沒有與 UPI 簽署授權協議,而該專利是確立通信標準的必要關鍵專利。
法院裁決中明確,華為所有 4G 設備應向 UPI 支付 0.051% 的費用,4G 手機支付 0.052% 的費用,3G 移動設備支付 0.032%,3G 基礎設施支付 0.016%。如果華為拒絕付費,那麼將在英國面臨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