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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速不帶滅火器扣12分?是真的嗎?

剛剛過去了一個清明小長假,馬上又要迎來一個五一小長假,很多人都已經做好了出去遊玩的準備,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朋友圈裡突然被一條消息刷屏,讓無數人心裡很惶恐,內容有一條說上高速沒有攜帶滅火器和三角架,會直接扣完你的12分,那麼這是真的還是謠言呢?

實際上有一定判斷能力的人都知道,這必然是謠言,首先交警部門在發佈任何消息的時候,都會通過官方管道和正規媒體發佈,而不會用這種朋友圈的形式進行發佈,從這點來說,基本可以斷定又是一個朋友圈小道消息了。其次,在官方發佈的一切通知或者公告當中,在用詞上都會使用比較專業的術語,像什麼“最新通知”、“最新政策”以及“所有攝像頭”這一類的行外話都是不會出現的,像“三腳架”這種既不專業又帶有錯別字的詞語更不會出現了。

那麼我們可以斷定,這百分之百是謠言,那麼光是闢謠還不夠,實際上謠言之所以有生存的土壤,跟很多專業的交通知識尚未得到真正的普及有關,那麼真正的交通規定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首先車裡是一定要有滅火器和三角架的,這跟各個地方的具體條例有關,但是不存在所謂的扣12分情況,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規定,中型以上客車應裝備滅火器,而對普通小車並無此強制規定,有些地方雖然細化了汽車配置滅火器的具體規定,但這需要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具體操作。

三腳架是必須隨車攜帶的,在常規道路上,如果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而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誌。如果沒有及時設置,那麼將會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至於上面的全國所有攝像頭開始抓拍駕駛違法行為,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硬體條件不支援,沒辦法做到全國同步,只有部分地區和路段具備這種能力,當然我們開車的時候,還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否則遲早有一天會因此而付出慘重代價。

而下文中的2017年4月1日實施的所謂“新交規”,大多也都不準確,像酒後駕駛的處罰是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不會吊銷駕駛證;而醉酒駕駛的處罰,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考取。這一點不是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考駕照就能一筆帶過的。

還有有意遮擋號牌中的所謂“頂額處罰”,實際並不存在這種說法,超速行駛也不是籠統的一句記6分,其中還會根據超速的百分比不同以及路段來作出不同的罰款記分處罰,而這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

像朋友圈流傳這種謠言並不少見,我們一方面不要被糊弄,另一方面也要認真瞭解和學習真正的交通法規,當然在開車的時候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應該隨車攜帶的滅火器和三角架也要準備妥當,以備不時之需,也許在關鍵時刻,能夠真正的救你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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