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都要自己長大,從孩子18個月開始自我意識期開始發展,孩子開始意識到我和媽媽不是一體的,是兩個獨立的個體。這時期孩子開始表達自己的自由意志,這就是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萌芽期。
從18個月、3歲、9歲、16歲,每個階段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宣佈獨立的方式和能量也與日俱增,是孩子錯了嗎?是父母錯了嗎?顯然都不是,這些階段孩子通過自主獲得自己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這些觀念將指導孩子自己面對自己的未來的人生。父母如果把這些階段都定義為“叛逆期”那麼會增加對立乃至對抗,把它定義為“獨立期”是不是更容易去尊重孩子的選擇?
一、父母給予孩子孩子需要的尊重
很多父母說我很尊重我們家的孩子呀,什麼事情都問他的。在問孩子的時候那個問題往往是不是我們認為並不重要的,孩子怎麼做選擇也不影響父母所安排的既定計劃的,這是尊重嗎?尊重的目的是説明孩子建立孩子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而不是只是讓孩子做選擇題,而這些選擇題又不重要。例如:要不要上學和要不要上英語培訓班,哪個重要?重要的是不是父母早就把決定做好了?在上學上一定是最好的學校是最好的、最適合孩子的選擇嗎?哪個更能讓孩子發揮優勢呢?更符合孩子的性格特點呢?孩子需要的在哪些事情上被尊重呢?
二、孩子需要自己經驗自己的人生,父母需要度過自己的斷奶期。
很多父母習慣為孩子做決定,習慣孩子陪在身邊,以為是孩子自己的需要,事實是有多少是父母的需要,因為沒有孩子可以管了、可以付出了,自己覺得不被需要了。有的父母看孩子有自己的意識了,不聽自己的話了,開始覺得孩子是不是從此道德出問題了。有多少教育問題是父母自己因為對自己的不滿意、自己得不到愛、自己的焦慮、擔憂的內心投射?孩子只是自己在長大,長大是需要眼淚的,也需要歷練和成長,父母給予孩子的是建立堅定的原則底線,而不是事無巨細的管控。“寶男”“寶女”都是被管出來的。
三、父母與其擔心不如和孩子一起成長經歷“獨立期”
鼓勵孩子多交朋友,引導孩子如何積極的生活,與孩子交流溝通,從角色陪伴到夥伴陪伴,不要做只會講道理的父母,而是會講故事、能探討的父母。給予孩子充分的信任,無條件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