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亂停亂放或將被處以罰款又罰分的“雙處罰”方式。4月12日,北京市法制辦發佈《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徵求意見,這將是北京市首個上升到地方性法規的停車管理辦法。有消息人士透露,此法規爭取今年出臺。
按照規定,
在有明顯禁停標線的區域停車罰款200元,記3分。
去年年初,交管部門在北京城區主要道路的路側以及醫院、商場、場站周邊的禁停區,基本都有禁停標誌。對於有車人士和剛學會開車的小夥伴來說,該法規的出臺無疑增加了上路的負擔。草案送審稿中提出,亂停亂放將被處以罰款又罰分的“雙處罰”方式。
在企業管理方面,明確備案管理的具體要求,建立企業退出機制,明確終止協議的具體情形。禁停區域停車罰款針對的是“散戶”,那麼這一條就是集中批量整頓“大戶”。草案送審稿中明確,
停車管理單位未按規定對停車泊位進行備案的,處以每個泊位1萬元罰款。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設置和調整道路停車泊位的,可處以每個泊位2000元罰款,將停車場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處以每個泊位1萬元罰款,同時將違法行為處罰資訊納入北京市公共信用記錄。
那麼,罰款所得的款項將去往哪裡?牛仔瞭解到,昨天下午,市交通委發佈官方解讀版本,其中明確將路側臨時停車費確定為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上繳財政。
根據《201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畫》,為加強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規範停車秩序,北京市交通委起草了草案送審稿,共七章六十一條,從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停車設施設置與管理、停車人和提供停車服務的公司行為規範等多方面進行了規定。自4月11日至5月10日起公開徵求意見。
如果草案送審稿通過,就意味著可能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雙處罰”辦法,有些駕駛員“有錢就能任性停車”的行為,將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