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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要嚴查倒賣房票,盯緊購房實名制!

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近日公佈《濱海新區實行實名制購房、嚴禁倒賣商品房“房票”的通告》——

各流程嚴格把關,購房實名制、嚴禁變相收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代理經紀機構在《天津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下發前,只能對購買人進行意向登記,嚴禁採取內部認購、預訂、優先購房、排號、發放VIP卡、招募會員等手段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費用。

開發企業取得銷售許可證後,應在售樓處明顯位置一次性及時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銷售單價上限,實行購房人實名制購房,對已銷售的商品房不得擅自隨意更換購買人。

開發企業在與購買人簽訂預訂協定或買賣合同前,採取簽訂意向協定、搖號等方式確定購房人的,須將每個方式確定的購房資格人真實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於當天傳至各區域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備案。

購房資格人選定房源後,開發區企業或代理經紀機構必須在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列印預訂協定或買賣合同,購房人與購房資格人必須一致。

嚴禁倒賣“房票”,違規則關閉網簽、取消備案資格

房地產仲介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各種形式的倒賣商品房“房票”活動,變相提高商品房價格。購買人不得向仲介機構和個人購買“房票”,對從仲介機構和個人購買的“房票”,不受法律保護,造成的損失由購買人自己承擔。

違反規定的,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由區房管部門查處,並暫停其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現場勘查、商品房預售重點監管資金現場查勘等業務,同時申報市局關閉商品房網簽及備案功能。

對房地產仲介機構和個人參與倒賣“房票”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查,並取消機構備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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