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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推《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汽車之家 用車資訊] 今日商務部發佈了最新《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此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同時廢除2005年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2005年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此辦法要求經銷商銷售汽車必須獲得品牌授權,確立了汽車品牌授權銷售體制,對於中國這個全球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來說,在市場銷售的秩序和售前、售後的服務規範化起到了良好的約束作用,也就是4S店的統一服務標準,這樣的規範市場對於車廠、銷售管道和用戶來說都是有利的。

今天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這種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體制已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這裡的主要表現就是壟斷特性經營問題,各大車廠構建了以4S店為主體的汽車流通網路,雖然在市場規範化方面已經達到良好的狀態,但由於管道過於單一也漸漸失去市場競爭力,這樣就會伴有商品流通效率不高、零件供應關係失衡等問題,我們平時說的零整比高也是一種表現,另外人和市場缺少在缺少競爭力的環境下,整體服務品質也會下滑,而今天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也正是為了打破品牌授權銷售單一體制,從而再次挖掘汽車市場活力。

新辦法都會影響什麼?

1、未來買車不一定在4S店

在10年前,不光是汽車,生活中很多需求都要在“規範管道”進行落實,比如銀行櫃檯和手機營業廳,現在早已被各種終端的App所代替,汽車市場也是如此,在新辦法的指導下,未來將允許授權銷售和非授權銷售兩種模式並行,非廠家管道銷售汽車不必再取得汽車廠家授權,迎合當今和未來更新的消費習慣,比如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汽車電商等銷售體制。

2、修車、售後不一定在4S店

不在4S店保養會脫保是很多年來消費者掛在嘴邊的話題之一,在2005年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指導下,是供應商安排銷售和售後服務的,而新辦法則明確供應商不得限制經銷商為其他供應商提供配件及售後服務,這對於售後服務網路的多元化發展是非常有利的。

3、捆綁銷售等問題的緩解劑

著力引導規範汽車供應商與經銷商的交易行為,保證交易公平公正,充分發揮零供雙方積極性,對零供雙方的行為都進行了明確規範,比如禁止供應商實施單方確定銷售目標、搭售商品、限制多品牌經營及轉售等行為,也禁止經銷商冒用供應商授權開展經營活動。

4、對使用者明示資料和車輛資訊

目前各大廠商對於自己的4S店網路有搭建了相應的資料共用平臺,一輛車從售出後在4S店進行的所有保養維修都在記錄中,但4S店之外的銷售管道無法共用車輛資訊,新辦法取消了總經銷商和品牌經銷商備案管理制度,建立企業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對供應商、經銷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錄入信用檔案並及時向社會公示,側面也輔助維護了車輛和社會安全,當然達到完善的資訊共用還需要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的配合才能實現。

5、更好滿足三、四線城市和農村消費需求

4S店服務網路的建設雖然日益完善,但對於全面覆蓋來說仍有瓶頸,特別是對於三、四線等消費能力相對較弱的地區,消費積極性和使用者體驗會受到影響,新辦法中也強調了“共用型”和“節約型”兩個關鍵字,也就是對於之前覆蓋度比較小的地區可以採用共用、節約的方式,一店多品牌銷售汽車,同時加強新建設能源車型的銷售和服務網路,這將更好釋放三、四線城市和農村對於汽車的消費潛力。

此次新推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新辦法可以說是一個與時俱進的優化政策,對於用戶來說會有更好的體驗,但對於改變一個長達10年的穩定市場狀態,市場的反應、落地的情況還是需要時間的,這也需要車企和相關部門的配合才能達到一個新的狀態。(文/汽車之家 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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