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開車門下車,這好像沒有技術可言,但是你有沒有注意到很多新聞都報導過。一些起自行車或者摩托車的撞到停在路邊汽車的車門。就在汽車車門打開的一瞬間,自行車或者摩托車來不及躲閃,直接撞上去。這種衝擊力是很大的,有的人甚至因此送了性命。而在交通規則上,車主是要負主要責任的。因為這是車主下車時疏忽沒有顧及後面行人的安全。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的交警提倡二次開門法,這種方法的第一次開門前要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確保無誤後然後微開車門,以不妨礙通行車輛。第二次開門前從門縫向後觀察,確保後方安全後,再全開車門下車。如果嚴格按此程式下車的話,也不會出現安全問題。
還有一種就是何氏開門法,說到何氏開門法,這不是姓何的人發明的,而是荷蘭人普遍的下車常識。其實就是 用離車門最遠的那只手開關車門,可概括為:在停車後,不用最近的手(正座左手,副座右手),而使用離車門最遠的那只手(正座右手,副座左手)開門下車的一種方法。因使用離車門較遠的手,順帶身體,使駕駛視野加大,消滅盲區,提高下車安全係數。相傳這種方法是荷蘭駕校學員必須遵守的開門法則,因此被稱為“荷式開門法”。
荷蘭司機使用右手開左門下車,已經有50幾年的歷史,並不是誰發明的,而是荷蘭人的常識做法,在北歐不少國家,如丹麥、德國等,他們已經習慣用距車門較遠的那只手來開門,學校、家庭會教孩子這麼做,駕校也會教學員這樣做,這是考取駕照的硬性規定。不得不承認荷氏開門法的確對提高安全係數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