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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用“雙閃”?亂用太嚇人

平時在路上開車的人應該都知道打“ 雙閃 ”的含義,作為一種信號燈,雙閃的本身使用是有嚴格規定的,如果濫用或者不用都有可能面臨罰款。那麼你知道應該在什麼情況下使用雙閃呢?又該如何使用呢?這裡來跟大家簡單探討一二。

首先雙閃的全名又叫做危險報警閃光燈,因此它是一種在緊急情況下提示來往車輛注意減速慢行的信號燈,那麼這種燈在平時是不使用的。如果在你正常行車的過程中,開啟了雙閃燈,那麼就會讓後車無法準確判斷汽車所處的環境,這會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那麼到底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用雙閃呢?

一、汽車發生故障臨時停車

在汽車發生故障時,如果臨時停在路邊,就需要在車子的200米處放置好應急燈,同時還應該打開汽車的雙閃,這樣才能提醒後車注意安全。如果在高速上發生這種事情,沒有及時打開雙閃,那麼就會面臨扣3分以及罰款200元的處罰。所以及時打開雙閃燈是文明車主的素質行為。

二、遇到惡劣天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由此可見,在高速路上行車時,如果遭遇極端惡劣天氣,導致可見度小於100米,那麼就應該打開雙閃,而且還應該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以及前後位燈,因此在開車時遇到極端天氣也應該打雙閃。

三、出現交通事故

在出現交通事故後,汽車基本上是很難再轉移到路邊的,那麼這個時候就應該及時打開雙閃,好提醒後面的汽車,防止出現連環交通事故。而且在出現交通事故後,要及時報警,而且還應該在汽車後方200米處設立三角反光板,這樣才能避免追尾事故的再次發生。

四、牽引故障機動車

在牽引其他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汽車本身也處於非正常狀態,因此需要及時打開雙閃,而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都應該及時開啟,這樣才能提醒過往車輛以及行人注意,避免出現危險。

五、運送危急病人

在有些極端的時候,我們需要搶救危急病人時,應該及時開啟雙閃大燈,同時還應該及時鳴號,這樣就能提醒過往車輛以及行人注意安全,而且也不會耽誤病人的救治情況。

我們在平時生活中,使用雙閃總體上來說還是要比較謹慎的,因為在路上行車的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打雙閃很容易造成誤會,如果有情況發生又沒有打雙閃,那麼還有可能造成二次危險的發生。所以大家在使用的時候還是要多加注意,這樣不僅能考慮到自身的安全,又不會對他人的行駛造成影響。請記住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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