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姐姐下班回家,口渴倒水喝。因為保溫瓶中的水放置一天了,水有點涼。
於是,姐姐就把保溫瓶中的水倒回燒水壺,準備再重新煮一次。
整個過程被媽媽看到,媽媽立即阻止~~
“煮沸騰一次的水,不能重新再煮,有毒!”
媽媽的語氣很堅定,令人不可置否。
但姐姐還是覺有將水倒掉有點浪費,問媽媽道~~
“有什麼毒?”
媽媽頓時蒙圈!是啊,為什麼重複煮的水不能喝,有什麼毒?媽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沸騰過的自來水反復煮,在高溫缺氧的情況下,有利於水中的硝酸鹽向亞硝酸鹽轉化,隨著水加熱次數的增加,亞硝酸鹽含量會增高。而亞硝酸鹽是一種兇猛的致癌物質,可能導致癌症或是心臟疾病,對於幼童來說,還會有影響他們的發育成長和神經發育。
美味的燒烤,就是最常見的亞硝酸含量豐富的食物。
霸特~~
這種情況下水中的亞硝酸鹽含量是非常少的,基本上不會影響到健康。即使是煮沸過20次的自來水,其中的亞硝酸鹽含量也遠遠低於國家標準,人體是可以飲用的。
因此,反復煮沸騰的水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恐怖,基本上都是可以喝的。
然而,道理雖然如此。但不要因為危險性小,就樂於作死。日常生活中,儘量還是不要喝反復煮沸騰過的水。畢竟,上帝是個愛開玩笑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