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得知自己懷孕的那一天起,准媽媽最關心的就是腹中的小寶寶是否健康,都會在孕期去醫院進行b超一系列常規檢查,這樣能夠很好的觀察到寶寶在媽媽肚子裡的情況。
B超可以幫助准媽媽瞭解胎兒的生長發育、胎盤是否正常、羊水量多少以及胎兒的生理活動情況。因而有些孕媽媽每次孕檢的時候都要求做B超要看看寶寶,一個朋友的朋友整個孕期做了10次B超 ,話說真的有必要做這麼多嗎?
現在很多孕媽對B超有種依賴性,總希望多做B超來瞭解寶寶的生長狀況,但也有孕婦則認為,B超做多了對寶寶有影響,因此,孕期做B超要注意次數。
在現行的生育醫療保險規定的12次產前檢查項目中,B超檢查次數為3次,這是統一規定的孕期B超檢查次數。
第一次B超:在懷孕6周後,孕婦除了婦科常規檢查之外,應通過B超確定宮內妊娠是否正常,排除宮外孕、雙胎、葡萄胎等異常情況。
第二次B超檢查時間為20-30周,此時期為排畸檢查,一般採用三維或四維彩超進行,能檢出絕大多數的胎兒畸形,如顏面部、四肢、大腦、內臟器官、心臟畸形等。
第三次超聲檢查:在孕37~40周, 均為檢查胎盤成熟度、胎兒生長發育情況,不涉及胎兒結構檢查。此時期如果臍帶無繞頸現象,則選擇黑白B超即可,如果發生了臍帶繞頸現象,醫生會建議選用彩超來做臍動脈血流檢查。
以上談到的是一般的情況,如孕婦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併症,檢查次數可能還要更多。例如孕婦有不良生育史,或有陰☆禁☆道流血、胎兒發育異常等情況的,則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遵循產科醫生的建議隨時申請或及時進行超聲檢查以確保胎兒和孕婦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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