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體時代,從被造謠到謠言澄清要耗費多少天?最新的案例答案是98天。近日,微信公眾號“東京新青年”就發佈POLA天貓旗艦店未經官方授權”的謠言道歉。此前,天貓向“東京新青年”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索賠人民幣1000萬元。經手此案的原告律師感歎,幫助品牌闢謠比證明“我媽是我媽”還難。
(2017年3月13日,微信公眾號“東京新青年”就發佈“POLA天貓旗艦店未經授權”謠言致歉)
“東京新青年”的運營者在道歉信中稱,《POLA天貓旗艦店竟不是POLA開的!》一文因作者和編輯責任心不強、流程把關不嚴,未對關鍵事實進行嚴格核實,導致文章內容嚴重失實。目前已刪除侵權文章,並向POLA品牌和天貓消費者道歉。
傳謠可能只用3分鐘,闢謠卻不止3個多月。2016年12月初,網路傳出POLA天貓旗艦店未獲日本官方授權。在POLA官方第一時間發佈澄清聲明後,號稱“日本華人第一媒體”的微信公眾號“東京新青年”仍刊發傳謠文章,短時間內在微信上閱讀量超過10萬次。品牌方POLA第一時間提起溝通,“東京新青年”仍拒絕刪帖。
“為了幫助品牌闢謠,我們幾乎窮盡了手段。”天貓法務部人士介紹,提起訴訟後,“東京新青年”並未刪帖。天貓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希望在判決前法院先強制微信運營者停止侵權。
這個證偽的過程不亞於證明“我媽是我媽”。由於POLA屬於日本品牌,需先將聲明送往POLA日本總部蓋公章,在日本當地公證,再送往中國駐日大使館進行境外證據材料認證,才寄回中國呈遞給法院。侵權文章最終雖然得以刪除,但“當真相還在穿鞋的時候,謠言已經跑遍半個世界。”
“造謠動動嘴、闢謠跑斷腿”已成為當下困擾企業和品牌的一大難題。以“東京新青年”傳謠事件為例,先後經歷了官方澄清、溝通交涉、法院起訴、申請訴中禁令等過程,企業不僅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也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
實際上,此類事件並非第一次發生。韓國LG集團、紐西蘭最大連鎖超市Countdown和澳洲最大的連鎖藥房Chemist Warehouse等品牌在入駐天貓平臺時,都曾遭到網路傳聞詆毀,最終被品牌的官方聲明證實均為謠言。
近年來,包括海藍之謎、花王、Burberry等上萬個國際品牌入駐天貓平臺,涵蓋美妝、母嬰、服飾、數碼等全品類,這也使得微商代購等人群的利益受到了擠壓。
“隨著越來越多大牌的入駐,微商代購的生存空間確實受到影響。微商代購挺懂行銷的,一旦有海淘熱門品牌入駐天貓,他們就發動一輪攻擊,齊刷朋友圈和新媒體帳號,語言風格也非常接地氣,類似姐姐妹妹提醒的角度。”有業內人士稱。
對於這樣的行為,法律規定已明確規定,對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處罰。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造謠成本低,闢謠成本高”的反差,導致造謠者逍遙法外,成功維權者寥寥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