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發展都有一樣的階段順序,但是有個別差異,例如:先坐後爬再站的發展順序中,有些嬰兒較早、有些較晚。其次,很少人會跳過某個階段的發展任務,除非有些重大的事件阻撓。譬如,在森林裡長大的泰山因為沒有人類教他說話,因此他的溝通方式只有“喔依喔依喔”。他自叢林回到人類社會後才開始學說話,但是也說得不好,不像從小在人類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一般可以流暢地說話。
其次,每個發展階段都有一個發展主題,也就是此時期最主要的發展任務。以皮亞傑的發展理論來說,學齡前的嬰幼兒至少經歷兩個階段的發展時期(參考下表)。其中,感覺動作期的小寶貝常會拿東西放到嘴巴吃,盯著一個物品看很久,把手腳舉起來放進口中,拿個東西重複丟而且樂此不疲,東西不見了會找。像這樣做動作、“品嘗”東西的味道,看看自己做的動作會有什麼後果,都是一歲前幼兒常見的發展行為。更大之後,會開始模仿其他人的動作,會玩躲貓貓、會用一個圈代表媽媽,這是進入生命第二年常見的發展行為。
而“前運思期”發展階段的孩子,通常活動量、語言表達和理解能力都比較好,他們已經會用言語表達自己的喜好。不過因為沒有“觀點取替能力”,導致他們無法理解別人的想法,所以常常堅持己見、溝通困難。很多家長們都抱怨這時期的孩子“很煩”!就是因為還在自我中心的思考模式下,既不瞭解他人的想法、也不瞭解規則是什麼,而且這時期的孩子非常“視覺系”,會以眼前的景象做為思考證據。所以如果你把相同大小的黏土,搓成一長一短,他們就會認為長的那個比較大。一直到5、6歲以後,這些堅持的孩子才會漸漸變得有彈性、可溝通,此時教養起來就比3、4歲輕鬆多了!根據這些發展理論知識,做家長的就可以判斷一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都跟上來了?如果發現有些行為落差比較大,那麼可能要考慮認知發展缺陷的可能性。
認知發展缺陷與相關問題的處理
嬰幼兒時期常見的認知發展缺陷有:語言發展遲緩、全面性發展遲緩。
認知發展缺陷在嬰幼兒時期可能就會有些症狀展現出來,只要家長們多加注意,應該可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在臺灣,“早期療育”是針對0到6歲的嬰幼兒,經醫療篩檢後發現認知障礙或身體障礙(如自閉症、唐氏症、腦性麻痺或各項發展遲緩等),實施早期治療介入,提供必要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
早期療育的功能與目標是:1、預防不當的併發症,如關節攣縮、肌肉僵硬;2、促進孩子在感覺動作、知覺、認知發展、社交能力、自我照顧等各方面的發展;3、預防或改善病症產生問題,使其發揮最大潛能,具備獨立生活能力。也就是說,透過提早醫療介入計畫之實施,以降低或改善遲緩程度,增加孩子的生活適應能力、學習潛能,以及提升家庭的能力,除了可預防二次障礙產生外,更能有效減少長期的社會成本。
臺灣諺語“大雞晚啼”,帶來許多錯誤觀念,讓語言發展遲緩的嬰幼兒,沒有辦法及時得到早期治療,延誤就醫的結果就是讓孩子後來的語言發展一直受到影響,導致溝通能力、社交上的困難。臨床經驗與研究結果都發現,6歲以下進行早期療育治療,效果相當好。3歲以下的療育效果更是加倍!家長們若懷疑自己的孩子可能有認知發展遲緩,可以直接到各大醫院的兒童身心科、複健科掛號,然後諮詢醫師的意見,透過醫師的診斷評估才能確定,千萬不要自己過度緊張,或迷信偏方治療模式,以免延誤孩子的治療黃金期。